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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68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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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5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地西泮、孔雀石绿、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克伦特罗、甲硝唑、地美硝唑、毒死蜱、氧乐果、镉(以Cd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黄曲霉毒素B、铅(以Pb计)等农兽药残留和重金属指标。 承检机构: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公告合格样品5批次。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31204-食用农产品(第68期)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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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31204-食用农产品(第68期).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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