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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58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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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5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为2023年省抽和2023年普洱糕点专项抽检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抽检产品为月饼。 月饼抽检依据为: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18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铝的测定》,GB 5009.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22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2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478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等。抽检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等。 承检机构: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本期通告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1、墨江万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宣威市海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地道火腿月饼,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墨江万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宣威市海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荞麦火腿月饼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3、景东宋然国百货购物中心销售,玉溪市新生园食品厂生产的三香大荞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4、景东宋然国百货购物中心销售,云南亿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伍仁大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针对以上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加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31103-省抽、普洱糕点专项抽检 月饼(第58期)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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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1103-省抽、普洱糕点专项抽检 月饼(第58期).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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