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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10/20250707-00002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7-07
 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普洱市多项措施严防野生菌中毒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5-07-07   作者: 点击数:  

当前正值野生菌生长旺季,也是误采误食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普洱市采取多项措施,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全力推进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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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防控责任链条

坚持“预防在前、管控为先”,普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时组织召开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会议,对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全力抓好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各县(区)、各乡(镇)分别通过召开野生菌中毒专题会议、发布预警公告、签订宣传教育告知书、开展宣讲宣传、开展市场检查等方式对防控工作进行落实,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市场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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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宣传引导,筑牢全民防范思想防线

针对群众采食习惯,采用“入户签告知书+多媒体科普+集中宣讲”等多元手段广泛宣传,提升群众防范意识。一是各县(区)、各乡(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平台,高频次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常见毒菌图谱、中毒症状及应急处置方法等科普知识,让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家喻户晓、入心入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等地还分别用哈尼语、拉祜语、佤语等为少数民族群众制作了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野生菌宣传小视频和小广播,确保村民听得懂、记得住。二是以赶集日为契机,通过拉横幅、立展板、发放野生菌及食品安全宣传知识手册、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野生菌中毒防控相关知识。三是精准聚焦重点人群,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驻村工作队深入村寨(社区)、工地、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特别是针对老人、儿童、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开展“面对面”宣传讲解。四是组织开展“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主题科普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医护人员将健康知识送到村民家门口,通过结合本地常见菌种案例、展示毒蘑菇图谱、发放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五是组织开展“预防野生菌中毒 守护食品安全”宣讲,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中毒案例,深入分析辖区误食野生菌的高发时段、人群及常见误区,强调“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不明野生菌”的重要性。同时,通过图文对比、视频演示等方式,详细讲解常见毒菌的形态特征、毒性成分及中毒症状,引导参会人员树立“未知不食”的安全意识。六是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纳入“党校课堂”“法治进乡村”“普法强基”等系列活动,以“党员”带动“群众”等方式,引导群众不随意采摘、购买、食用野生菌,切实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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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源头监管,杜绝野生菌上市流通风险

农(集)贸市场开办方划出专门区域供食用野生菌分区集中销售,安排巡查人员每日开展巡查检查,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或不可食用的有毒野生菌进入市场。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农(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抽查,与餐饮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餐饮业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提醒告知书》,坚决防止有毒野生菌流入市场交易、流入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销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维护消费者权益

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野生菌救助保险宣传,充分发挥保险公益服务和兜底救治作用,避免中毒患者因经济原因耽误或放弃治疗,切实减少野生菌中毒死亡发生率。

五、强化信息报告与应急处置

加强野生菌中毒事件监测,严格执行普洱市野生菌中毒应急防控处置与信息报告制度,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对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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