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从勐康口岸通关入境药材完成监督抽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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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首批从勐康口岸通关入境的药材经联检部门现场检疫监管合格后,从勐康口岸顺利通关。为确保首批进口药材的质量和安全,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联合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将抽样工作延伸至勐康口岸,进行上门服务,实现通关即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办事时效。 此次进口药材监督抽样共抽取7个检样,监管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根据药材数量,从不同包装的药材中随机抽取样本,经妥善封装,并附上详细的标签与信息,送往省药检院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对药材的性状、含量测定等项目进行全面检验,省药检院将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对进口药材抽检,是保证进口药材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一项法定要求。进口药材经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使用,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且已办结海关验放手续的进口药材,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高效完成首批从勐康口岸进口药材抽样送检工作,展现了在药材进口监管工作中的高效协作能力,为后续进口药材监管积累了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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