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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召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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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促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最新政策文件,宣贯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醒告诫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努力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充电服务,自觉维护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 会议要求,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居民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及时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全市主要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及电网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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