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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报!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再次获全国表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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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报表扬2023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单位,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继2020年、2021年获评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优秀单位后,再次被评为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优秀单位。 2023年,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药品监督管理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构建与全市药品监管、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药物警戒工作模式,创新构建药物警戒工作机制,依法推进药物警戒工作赋能药品监管,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工作成效明显。2023年,全市审核评价“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4804份,“两品一械”报告数同比增长26.1%,起草实施第一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化药物警戒建设成功入选云南省州(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 下一步,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将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药物警戒技术支撑作用,为全面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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