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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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就规范我市市场价格行为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依法诚信经营
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违反公开、公平、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开展公平竞争,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依法明码标价
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依法维护公平
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各宾馆酒店、饭店餐饮、商超、专卖店以及社区团购、外卖等电商平台,要根据经营成本依法合理制定价格,规范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价格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景点、停车场、交通运输及其他服务业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和政策执行,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四、依法从严监管
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经营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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