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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10/20260310-00003  公开目录:  价格监管  发布日期:  2026-03-10
 主题词:  物价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考试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2026-03-10   作者: 点击数: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公务员考录笔试临近,为规范我市考点酒店宾馆、商品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自律,依法经营。全市酒店宾馆、商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定价,公平交易。

二、规范经营,明码标价。全市各酒店宾馆、商品服务经营者应当严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格,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公示,不得价格欺诈,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串通涨价,确保全市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笔试期间价格处于合理水平。

三、履行承诺,诚信经营。全市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酒店宾馆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全市各相关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落实经营主体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主动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各类考试期间开展重点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改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公开曝光。市市场监管局将畅通12315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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