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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03-01   作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29-/2019-0301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3-01
 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普府办明电〔20194号)要求,由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会议培训和经费保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879-2202699,电子邮箱:pesfda@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条例》、《办法》,认真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普政办发〔201866号)要求及相关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为有力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积极筹划:一是筑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负责网站建设和网上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了积极、稳妥的推进和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依法、及时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在工作中,我局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三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修订和完善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统一、科学、高效的信息发布制度,本着“快速、公开、真实”原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统筹处理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务网站、微博等工作。同时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所有公文在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拟主动公开的,经保密审查通过后,及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坚持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运行的规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已步入常态化,除涉密件外,下发的文件及需要及时公开的信息均要求在第一时间公开。将应该公开的工作和事务全部列入公开内容,并对这些应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了梳理,按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法规政策、工作动态等栏目进行了编制,要求在信息产生后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审核,审核后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属实、完整。再经认真排版,保证格式规范、字体统一,及时在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发布。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法依规进行政务公开。2018年,我局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总数226条,行政审批类54期,预结算类信息9条,双随机11条,部门文件30条,党建类7条,行政处罚3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其它5条。留言办理5条(投诉3条、咨询2条),在线调查1期。并对5条网络咨询投诉及时办理,回复率100%。同时积极配合网站整体数据迁移并确定网站新界面,建立健全并发布网站管理制度10个。开展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整改3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符合要求。截止1231日我局收到公开申请请求3件,做到按时办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四、政策解读

2018年,我局未出台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政策性文件。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我局高度关注网络舆情,认真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一是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制定了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处置管理制度。二是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切实有效的加强了防范和应对各类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切实做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通过开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15主题日宣传活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大力营造群防群管、人人参与、社会共治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截止20181231日,我局已处理各项网上投诉举报3件,咨询件近2件,均已及时办理。

六、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抽检信息、行政许可公示等信息,提高监管透明度。

(一)加强政务服务公开。按照“一站式受理”原则,我局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窗口集中受理,并按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属性全部编制了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图,在窗口及网站已公布,方便群众了解和查阅。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制度,严格推行首问责任制及限时办结承诺制,优化了审批流程,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质量和工作效能。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将网站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行政审批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在市政府政务网站上及时公开。2018年来我局及时将行政许可予以公示,公示了8期食品生产许可证公示、46期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审批公示,及时将我局行政许可信息告知公众,接受监督。

(二)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我局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食品药品监督政务信息进行公开,一是依法公开本单位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健全公开审核机制,规范案件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时限、更新和更正等,2018年已发布3期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原则,主动、及时公开政务动态、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公示、文件通知,做到等信息。三是规范抽检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公布抽检情况,加强不合格产品的风险解读,处理措施,及时向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2018103期食品抽检信息,定期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并予以通告。

(三)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局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切实开展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2018年公开9条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部门基本情况、主要职能、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等情况。

七、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八、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这些建议和提案主要涉及药店安全监管、用药安全宣传、远程诊疗、白酒监管等方面问题,案据充分,对策务实,内容全面,为我局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我局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保证质量”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完成了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部办理情况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和公众需求相比,与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不强,如个别科室和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了解、不够重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亟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三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往往要多次督促;四是部分栏目还存在空白现象或内容久不充实。

2019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普洱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完成改革后,在认真整合部门职能基础上,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及时调整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及措施,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作为重点,对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公开,并通过多种载体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解疑释惑;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满足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需求。同时做好改革后关于网站融合、关停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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