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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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普洱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思茅区振兴南路延长线,邮编:665000,电话(传真):0879—3022034,电子邮箱:pesgs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普洱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6〕3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2号),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17〕260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普政办发〔2017〕268号)要求,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结合工商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普洱市工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主要领导年内专门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1位局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分管领导经常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普洱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印发《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普洱市工商局内外网信息发布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科室信息发布的职责、权限。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核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做好政府信息集中全面公开工作。我局于2017年1月12日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提交关停申请,申请关停了普洱市工商局信息公开网站。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事项外,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96128”政府信息查询专线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的日常管理,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四)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对各科室、直属单位年度考核。
(五)加强政策解读。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要求牵头起草科室要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报发文单位统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2017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同志及主管业务科室负责人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通过专题访谈、发表文章、刊播公告、广播和电视宣传片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今年,我局高建林局长就普洱市工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回答普洱电视台记者访谈,开展市场监管工作解读。
(六)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对信访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七)用好新闻媒体。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点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推荐掌握有关政策和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科室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市内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八)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九)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公布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
(十)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重点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十一)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及时、全面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十二)推进消费维权信息公开。主动公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
(十三)清权晒权,认真梳理公示行政职权项目,及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理念,在2015年就顺利完成市工商局权责清单首次梳理工作,在此期间,逐步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内容,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职责调整、“放管服”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共梳理各类行政职权7类,其中,行政许可类7项、行政处罚类557项、行政检查类39项、行政强制类17项、行政确认类1项、行政裁决类1项、其他行政职权类14项。每一项职权都明确了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其依据、监督方式及救济途径,各项权责履行情况正常,未出现权责不清、权责交叉等问题。
(十四)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云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动态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持续动态公开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改革、“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开通全程电子化登记渠道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等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的阶段性进展情况、改革成效等信息。
(十五)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彰显新约束。一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16年度年报企业15179户,年报公示率92.1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9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五位;个体工商户101051户,年报公示率97.48%,全省排名第一位;农民专业合作3623户,年报公示率92.33%,全省排名第六位。二是落实“双公示”工作制度,市场主体信息已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目前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46099条,行政处罚案件619件,动产抵押信息160条,股权出质3182条。三是按照《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要求,对经营异常企业进行联合惩戒,截至2017年末,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310户,其中内资企业1306户、外资企业4户;当年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内资企业716户,外资企业1户;与税务部门联合开展清理长期未经营市场主体工作,与法院联动对63户企业实施股权冻结,有力地推进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将上述相关信息推送至“信用普洱”网站,供社会公众查询。
(十六)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动企业注册登记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加强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整理完善业务资料下载、表格填写模板以及业务办理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全面梳理市工商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2017年,普洱市工商局信息公开网站自2017年1月申请关停后,在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6条(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类别有政策文件24条(次),资料下载及办事指南链接1个,市场主体信用信息2条(次),通知公告3条(次),动态信息1条(次),部门预决算信息4条(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次)。在普洱日报、茶城晚刊、普洱人民广播电台、普洱电视台、云南经济日报持续动态刊播公开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改革、“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开通全程电子化登记渠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等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的阶段性进展情况、改革成效等信息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商标战略、广告监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等公告、电视广播公告和通讯报道合计76篇。在普洱机构编制网公开 636项权责清单,分别是:行政许可事项7项、行政处罚事项557项、行政检查事项39项、行政强制事项17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其他行政职权类14项。落实“双公示”工作制度。截至2017年年底,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46099条,行政处罚案件619件,动产抵押信息172条,股权出质117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及21条信用动态信息均已推送至“信用普洱”网站,供社会公众查询。加快推动企业注册登记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加强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整理完善业务资料下载、表格填写模板以及业务办理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全面梳理报审市工商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市级平安市场、市级诚信市场、市级农村文明集市创建公示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按时按要求在普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本年度的部门预算和上年度的部门决算。
(二)信息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pes.gov.cn/。
2.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以及印制宣传册等形式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7年,公开的信息都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未收取任何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对外公开咨询的方式有现场咨询、电话查询及网络查询。在工商政务一体化“12315”电话接听登记、受理、分流、处理、反馈及来人、来信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基础上,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启用全国工商“12315”互联网平台,给消费者的消费投诉举报又增加了一个便捷快速的投诉举报平台和渠道。2017年1-12月,人工接听电话3320个、处理电话留言1121个,受理咨询2563个、投诉357个、举报59个,其余的建议消费者向有关部门咨询、投诉或采取其他途径反映,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4万元。2017年,我局共接到信访件25件,均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及时安排相关科室和人员进行处理,目前已办结25件。认真承办落实7件政协委员提案和5件人大代表建议,定人、定责、定进度,每件提案均得到较好的办理和落实。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申诉情况
2017年度,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与人民群众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
(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建立完善单位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把握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标准,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配合做好督促检查,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二)进一步完善普洱市工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科室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的内容和渠道。
(三)继续加大对职责领域涉及的重大政策进行全面分类梳理,集中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以专题形式分类公开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四)进一步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争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继续努力推动工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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