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17-01-10   作者:市质监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26-09_B/2017-092800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1-10
 主题词:  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1日起至2016年1231日止。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有关说明及附件等七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迎春巷11号;邮编:665099;电话:0879-2124110;传真:0879-2163609;电子邮箱:smj@ynqi.com.cn

一、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今年以来,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拓展公开渠道,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将质监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公告公示等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步入常态化、规范性和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有效的促进了机关效能、党风廉政、依法行政的建设。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要求各科室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发布的信息量、及时性等内容进行考核,督促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三公开”原则,即关键问题公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举措公开;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项目进行公开。主要在以下范围进行公开:

1.公开政府信息200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66条。其中,在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编发简报74篇,在《普洱信息》发布信息4篇,在《普洱政务信息》发布信息19篇,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采用34篇,普洱日报采用9篇。 

2.配合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在祖祥高山茶园拍摄“巧治虫、念好生态经”,在南草根石斛种植基地拍摄“有机抗虫害、巧发药材钱”有机专题节目并分期在中央七台的《绿色空间》栏目播出,配合省质监局制作了《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的宣传片将于1212日在中央电视台的品牌评价发布会上播出,协调普洱电视台拍摄了“看有机为企业带来的新变化”等两个节目在百姓直快栏目播出。编印了4400本《普洱市品牌名录》,在市第四次党代会、市人大三届四次会议、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期间,赠阅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并摆放在思茅区的21个宾馆酒店的客房中。征订了992016年度《中国质量报》,赠阅市级领导、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政府质量奖企业,云南名牌、普洱名牌产品企业以及质量走廊创建示范单位。组织获云南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在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云南名牌专栏”进行宣传。

3.将局机关的主要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以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的形式公开。实施四牌一栏工作制度,将各个科室的工作职责予以公开。四牌一栏工作制度,即人员公示牌、工作牌、办事指南牌、岗位职责牌、政务公开栏;人员公示牌悬挂在一楼政务大厅,公示人员的姓名、职务,并附彩色免冠制服照;工作牌放置在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公示姓名、部门、职务、岗位职责等;办事指南牌设立在局办公楼大门两侧,公示质监工作的主要职责、各业务工作的承办科室、联系方式等;岗位职责牌悬挂在每个科室门口,公示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手机号码、工作职责及投诉方式等,并及时公示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动向:在岗、市内公务、出差、休假等。在科室门口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科室职能职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

4.统一政务公开渠道。将主要业务流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等内容都向社会公开,在一楼建成政务公开大厅,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承办科室、联系方式进行公示,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质监政务要情、职责权限等内容。同时各科室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牌匾,并上墙公示公开接受监督。

5.畅通电子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发布政务信息;在大厅内开设LED大屏和政务信息触摸屏,方便办事群众随时查询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工作的办理程序及收费标准等。同时,每年依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补充完善。

(二)主动公开形式

根据信息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对相对稳定事项实行固定形式长期公开;对阶段性事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对临时事项随时公开,方便公众随时获取所需政务信息。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信息发布渠道和载体: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等网站公开政务信息;二是通过《普洱信息》、《普洱政务信息》、普洱日报等报刊杂志公开政务信息;三是通过12365举报投诉专线、96128政务查询电话公开政务信息;四是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务查询触摸屏和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介为群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三)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深化公开内容

一是抓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和公开。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等为依据,对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10类清理事项总表,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以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目前,在我局9个内设科室中,共清理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8类共129项行政权力,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在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开。

二是切实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各业务科室参照《云南省省级部门推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作梳理口径和标准》,对本部门实施的各类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填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表格。同时,结合单位实际,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质监部门监管对象名录库。据统计,目前市局共有随机抽查事项11项,选取了18名执法人员建立了一般执法检查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两个执法检查人员目录库,建立了11个监管对象目录库,共有企业和其他组织等市场主体 1984 户。以上材料已报市审改办,待审核批准后将组织实施。

三是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为探索建立放、管、治质量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按照上级部署,今年以来我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今后,企业产品标准不再需要向质监部门备案,改为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后,企业20分钟就可完成1项企业产品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20分钟,大大减轻了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5户企业的147项标准在全国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自我公开。

四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财政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今年以来,在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并将我局2016年预算报市财政局统一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度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发布的范围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发布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负责;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仍需不断完善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管理、追责等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发布的及时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三是依据单位职责,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关注质监动态、民生问题等重点热点信息。

、相关说明及附件

无。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月10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66条)

2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7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单位负责人:魏刚            审核人:陈杰         填报人:龚健

    联系电话: 0879-2124110              填报日期:2017年1月10日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