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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8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110/20240118-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8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后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办理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相关统计报表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迎春巷11号,邮编:665000,电话:087921241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民生重点关注领域信息公开,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抽样检验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2023年,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公开信息332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44条。

二是围绕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加强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普洱市知识产权局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文件的通知》等一批政策文件。在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的发布,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含转发上级解读)10条、公众号发布25条,办理网民留言2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件,在法定时限办结,向申请人公开了相关信息,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范围,对2020年印发的《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增加了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的要求、向上级机关或相关管理部门报送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应提交的材料和程序等内容。同时,制定印发了《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明确了12类不得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9,市政府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后,市市场监管局规范设置了机构设置栏目,增加了产品质量栏目,规范按照格式要求发布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评估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逐条研究,逐条进行整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公开内容增加了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药品抽检、工业产品和日用消费品抽检、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含统计表)等内容,进一步充实丰富了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成绩,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没有梳理本科室应该公开的内容,认为公不公开没关系,导致整个局的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完整;有的科室不能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存在不愿公开、不想公开的心理,采取一刀切,一律不公开本科室的发文。

二是信息发布不及时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有的科室没有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导致有的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超过了公开时限规定。

三是运用图表、动漫、视频、问答、访谈等多元化形式进行解读政策仍然是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短板和弱项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挖掘本机关形成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是加强学习,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各科室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二是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提醒督促工作,对于发文属性为公开发布的公文和其他信息,及时督促科室人员填写审批表,报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及时进行公开。三是加强与市融媒体中心的合作,加强运用图表、动漫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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