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事件先期应对处置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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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科学、有效、有序地组织普洱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和邻近州(市)、周边国家发生地震波及普洱市的地震事件先期应对处置工作,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事件先期应对处置方案》,并经2023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事件先期应对
处置方案
为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按照《普洱市地震事件先期应对处置方案》的要求,结合《普洱市市场监管督管理局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地震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风险,为实现普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普洱市发生地震和邻近州(市)、周边国家发生地震波及普洱市的地震事件先期应对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的工作原则。
二、震情信息报告和发布
收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络群(微信工作群)中第一次通报震情信息后,联络员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普洱市市场监管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接到联络员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和主要领导报告。联络员在3分钟内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络群(微信工作群)中回复“收到”信息;同时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科长群”、“普洱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微信工作群)发布震情信息,“科长群”中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收到震情信息后,应在3分钟内回复“收到”,超时未回复信息的,由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叫醒”。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的后续指令将主要通过微信群发布。
三、震感信息回复(首次信息回复)
地震发生后,联络员第一时间在工作群报告震感信息(震感强烈、震感明显、有轻微震感);没有震感,收到地点位于普洱市境内的地震信息后,第一时间在工作群回复“没有震感”。
四、震害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收集、报送
信息报告坚持“快、准、实、全”和“主题鲜明、要素齐全、条理清楚、逻辑严密、表述规范、言简意赅”及“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的原则。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收到震情信息后应迅速收集本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受灾情况,并于15分钟内在“普洱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微信工作群)上报基本情况。
联络员完成第一次信息报送后,第一时间收集各县(区)市场监管系统受灾情况,收集汇总后经主要领导审核后(20分钟内)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送以书面传真报送为主,微信工作群报送为辅。原则上:一是有人员伤亡、被困、遇险等情况的要立即上报,不得以“尚未全面完成排查工作”等为由,推迟报送;二是地震轻微未造成危害的,在先期处置工作未结束前,每日中午及下午各报送一次工作开展等情况信息。
五、先期处置终止
(一)启动预案
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的地震应急响应,普洱市市场监管局同步启动《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和适时终止应急响应。
(二)未启动预案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未启动地震应急响应的,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自身防震减灾工作职责,重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待命、舆情引导、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等工作。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终止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后,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自身防震减灾工作职责继续做好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保供稳价等有关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六、有关事项
联络员收到震情信息后,立即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络群(微信工作群)回复信息;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据职能职责分工,迅速部署做好对口指导或赶赴震区的出队准备工作。10分钟(收到震情信息开始计时)内通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络群(微信工作群)完成第一次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对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分钟内传真报送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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