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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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经2023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履行在地震应急响应中的职责,做好普洱市市场监管系统地震应急工作,有序、高效地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维护正常安全生产工作秩序,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并与《普洱市地震应急预案》相衔接,制定本预案。
1.2 应急工作原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和区域外发生并对我市造成一定影响,市政府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地震应急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为保障地震应急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刀建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 萍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怀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国权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 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嘉泽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学彤 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
曾 艳 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成 员:罗朝金 办公室主任
蔡文君 科技和财务科科长
杨建国 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朱航英 食品生产监督科科长
赵维维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王 娟 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王 华 药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刘莉华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科长
杜俊波 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邓颖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宋志玲 价格监督管理科科长
魏启斌 执法稽查科科长
罗正刚 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监测中心主任
李文华 市药物警戒中心主任
兰博程 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怀志同志兼任,罗朝金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按照工作预案协调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掌握、上报灾情信息;组织召开局抗震救灾协调会议,制定救灾应急具体对策方案,传达上级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组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报告;辅助做好涉震舆情应对工作;负责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对接联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2.2人员调整
2.1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的接任者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2.3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领导小组设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药械监督检查组、食品安全保障组、质量价格监督检查组、特种设备安全组等工作组。
2.3.1物资供应组
物资供应组设在市局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各组工作物资需求状况;配合抗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储备、调拨、管理工作物资,负责分发和转运工作。完成市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3.2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设在市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科技和财务科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局抗震救灾物资、设施、设备、资金的保障,采购救灾工作物资,接受和管理捐赠款物,预算抗震救灾所需经费,制定资金供给计划,组织筹集、调拨救灾工作经费、车辆等物资。完成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3.3食品安全保障组
食品安全保障组设在食品安全协调科,由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督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组成。主要职责:协助受灾地区和有关部门筹建集中供餐点,对食品原料进行把关,对食材的运输、储存、制作以及现场环境卫生等开展检查,加强食物中毒防控,确保临时安置点群众饮食安全。加强对灾区食品的质量监管,根据情况开展食品快检工作,防止变质和污染的食品流入灾区。
2.3.4药械监督检查组
药械监督检查组设在药品监督管理科,由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市药物警戒中心、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组成。主要职责:积极配合卫健委、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完成好对震后灾区医疗队伍组建、伤病员抢救医治等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不同,开展(或指导)灾区药品及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检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测评价和检验检测工作、及时采取药物警戒工作,保证所用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开展(或指导)灾区对捐赠的药品及医疗器械质量验收,必要时对捐赠药品、医疗器械抽检,确保捐赠药品及医疗器械来源合法、质量合格、有效、可追溯;完成市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3.5 质量价格监督检查组
质量价格监督检查组设在执法稽查科。由执法稽查科、价格监督检查科、质量发展和质量监督管理科、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查中心组成。主要职责: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奶等重点民生商品及建材商品的价格动态,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正常价格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对救灾物资进行质量抽检,杜绝质量不合格的物资流入灾区。
2.3.6 特种设备安全组
特种设备安全组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发展和质量监督管理科、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组成。主要职责:指导受灾区域内各县 (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第一时间进行自检自查。以电站锅炉使用单位、危化品生产企业、气瓶充装站、人群密集场所电梯等为重点,重点排查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受压部件是否变形或明显损坏,基础是否发生超标沉降,设备是否产生泄漏;机电类特种设备传动及各类制动功能是否正常,联接部位是否松动,电梯井道有无受损、层门和轿门是否变形等问题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3 应急响应
3.1启动应急响应的时机
市政府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市场监管局应急预案正式启动,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将立即行使抗震救灾指挥、组织领导职能,对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抗震救灾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各工作组奔赴工作岗位,全面开展工作。应急预案正式启动后,全局干部职工服从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3.2 临震应急措施
在收到本市辖区及其邻区将发生地震预报后,市市场监管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3.2.1保持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
3.2.2督促检查各工作组准备工作。
3.2.3辅助做好涉震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平息出现的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3.3 震后应急措施
地震发生后,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应急预案立即启动,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各工作组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3.1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市场监管部门抗震救灾工作。
3.3.2 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我局掌握的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3.3.3 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协助做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救灾物资和捐赠物资的管理,保障灾区急需药械、食品等物资供应安全。
3.3.4 组织人力物力,集中开展灾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检查、监测工作,确保救灾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和饮食卫生安全,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
3.3.5 指导受灾区域内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3.3.6 辅助做好涉震舆情应对工作。
3.3.7 与震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积极主动与震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动配合,结合震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应对措施;各工作组在开展应急救援过程中应与震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有机整合,充分利用好有限的救灾资源,尽最大努力发挥好市场监管部门在抗震救灾中的职能职责。
4 后期处置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震后救灾、安置、调查总结和恢复重建工作。应急结束后,及时汇总、准确上报各组及领导小组总结报告。
5 应急保障
5.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5.2在处置防震救灾情况时,要坚持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有效防范,及时处置,确保安全。
5.3要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行动迅速,方法科学,确保地震来临时预案落到实处。
5.4对出色完成防震救灾任务的、对防震救灾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并取得显著效果或有其他突出贡献的专业组或个人,由领导小组提请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5.5对不按照本预案和违背领导小组命令而拒不承担防震救灾任务,贪污、挪用、盗窃救灾工作经费或物资,在救灾期间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以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科室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局办公室应结合履行职能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并报省市场监管局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备案。
6.1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2年8月18日印发的《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1.地震灾害应急相应简明流程
2.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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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地震灾害应急相应简明流程和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分工.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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