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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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
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工作暨2023 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部署会和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场监管总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学习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查办一批民生领域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将“铁拳行动”与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和平安普洱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治理能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打造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为民的“铁拳”品牌。
二、查处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巩固2022年“铁拳”行动成果,总结经验,结合市场监管面临新形势确定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重点,找准案件查办切入点,以“小切口”贴近“大民生”,更加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发挥系统集成效应,结合普洱实际和今年3·15 晚会曝光问题产品,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一)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食品生产科牵头,食品流通科、食品协调科、网监和广告科、执法支队配合);
(二)假冒伪劣化肥(质量科牵头,执法支队、行政审批科配合);
(三)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两反科牵头,网监和广告科、消建科、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配合);
(四)“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网监和广告科负责);
(五)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质量科牵头,执法支队、认证认可科、消建科、两反科、网监和广告科配合);
(六)违法生产销售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特种设备科牵头,执法支队、市质检中心配合);
(七)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消建科牵头,网监和广告科、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配合);
(八)假冒知名名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执法支队牵头,两反科、质量科、知识产权科配合);
(九)翡翠玉石网络直播违法营销(网监和广告科牵头,两反科、执法支队(价监)、消建科、质量科、知识产权科配合);
(十)民生计量违法行为(计量科牵头,执法支队(价监)配合);
(十一)电线电缆产品违法行为(质量科牵头,执法支队配合);
(十二)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执法支队牵头,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网监和广告科、消建科、知识产权科配合);
(十三)大米、食糖“两超一非”违法行为(食品生产科牵头,执法支队、食品流通科、食品协调科配合);
(十四)养老诈骗(网监和广告科牵头,执法支队、两反科、信用监管科、质量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食品协调科配合)。
(十五)电动自行车头盔质量违法行为(质量科牵头,执法支队配合)。
(十六)普洱茶、咖啡产品冒用厂名厂址、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违法行为。(食品流通科牵头,执法支队、网监和广告科、知识产权科、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配合)。
各专项执法行动牵头科室要发挥“抓总”作用,按月调度研判,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有效衔接;配合科室要加强违法线索和办案信息共享,每月向牵头科室提供一个典型案件用于案例评析,指导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出拳”。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特别是产业分布、消费环境、群众投诉等情况确定案件查办重点,做到行业指向明确、商品种类清晰、违法行为具体,集中力量狠抓案件查办,切实打出“铁拳”行动声威,震慑违法行为,回应民生关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对“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刀建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 萍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怀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国权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 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嘉泽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 艳 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成员由市局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支队、信用监管科、两反科、网监和广告科、消建科、质量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食品餐饮科、食品协调科、特种设备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科、知识产权科、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市质检中心等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继续保留“铁拳”行动工作协调专班,下设综合组、案件指导组和宣传报道组。
综合组由执法支队牵头,办公室、法规科、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分析问题,推进工作。综合组每季度向市局“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行动开展情况。
案件指导组实行法规科、执法支队双牵头,由两反科、网监和广告科、消费环境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特种设备科、计量科、质量科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基层案件查办进行指导和督导。案件指导组定期开展工作,每月调度一次,对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进行协调指导和跟踪督促。
宣传报道组由办公室牵头,法规科、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铁拳”行动进行全面宣传。
(二)强化统筹协调。将“铁拳”行动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和市场监管专项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推进计划,切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铁拳”行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指导,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集中执法资源,凝聚办案力量,选择一批线索组织开展跨区域、全链条执法,切实办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增强办案的震慑力。通过实地调研、督查督办、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案件查办中的疑难问题,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组织评选一批优秀典型案例,交流推广办案经验,发挥激励引导作用,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健全工作机制。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品牌,是一项长期的执法行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从牢固树立综合执法理念、协作执法理念、高效执法理念着手,坚持方向不改、措施不变、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加强制度建设,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完善执法办案协作联查机制,上下协同联动,区域协作互动,推动违法线索互联、执法证据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持续提高执法办案效能。加强行刑衔接,完善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研判、联合执法机制,增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执法。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手段破解执法办案难题。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对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准确定性处罚,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把握好时度效,推进分类、梯次、精准执法。对于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违免罚,广泛运用处罚、教育、告诫、约谈等方式,推动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强化办案效能。注重运用智慧监管手段为执法办案赋能,充分发挥在线索摸排、情报分析、调查取证等方面的作用。发挥12315平台作用,加强对违法信息的梳理研判,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甄别、挖掘和精准打击能力。围绕案件查办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抽检等行动,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信息。强化云南省市场监督行政处罚案件系统的应用,加强执法数据报送、线索科学分析、数据有效利用,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充分发挥信用约束激励作用,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并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按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
(三)持续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工作策划,做到“年度有计划、阶段有重点、展示有素材、传播有阵地”,展现市场监管形象,打造“铁拳”品牌。综合运用新闻发布、案例曝光、专家解读、说理式文书等手段,通过传统媒体、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渠道,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网络,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果。确定阶段宣传主题,围绕“3·15”、“4·26”、“12·4”及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集中曝光典型案例,上下同频共振。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四)加强信息报送。完善数据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发挥好“铁拳”行动联络员作用,保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为市局定期曝光典型案件和编发工作简报提供素材。建立重大案件台账,对于上级转交的案件线索,做好跟踪记录,按时反馈办理情况。4月 5 日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报送本地行动方案;每月28日前报送当月“铁拳”行动典型案件(填写附件 2、3),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需要市局协调办理的案件线索可随时报送;6月25日、9月25日前,报送上半年、前三季度案件查办数据(填写附件 4、5)。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案件查办数据(填写附件 4、5),梳理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提出下年度重点案件查办建议。
联系人:魏启斌
附件:1.2023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执法指南
2.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件报送
目录
3.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4.2023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案件查办情况表
5.2023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宣传工作开展
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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