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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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管理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洱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的要求,持续打造具有普洱特点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现就我市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 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切入点,各地要紧紧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用3年或更短时间打造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为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多部门联动配合,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税务等部门协同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推进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有关工作,确保打造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任务 落实落地。市级各部门对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的各项任 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详见附件),明确了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各县(区)要对照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表,认真研究、主动谋划,细化工作方案,研究针对性办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要因地 制宜探索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破解企业开办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要分类推进压缩 企业开办时间,在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间内,针对不同的企业类型, 区分立即办结和需要一定时间办结的事项,更加精准地明确企业开办时间。
四、加强督查指导,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提供业务保障。市级各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基层提出的困难 和问题,同时要定期开展督查,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对落实不力、 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予以曝光、问责。各县(区)也要加强对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分析企业开办数据,查找工作短板,改进工作措施,对违法擅自设置企业开办其他条件和要求的行为,要及时清理整顿。
附件:普洱市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表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普洱市公安局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税务局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普洱市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任务
细化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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