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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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支队)、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内部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地开展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函〔2017〕53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普政办函〔2018〕17号)规定,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22日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现结合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决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马 永 局长
副组长:周 萍 副局长
张怀志 副局长
汪国权 副局长
曾 涛 副局长
徐嘉泽 副局长
王学彤 药品安全总监
曾 艳 食品安全总监
成 员: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由汪国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本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科室、执法支队、所属事业单位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本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状况进行督查,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动各科室、执法支队、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决议事项,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统筹推进阶段性部署和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组织各科室、执法支队、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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