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洱市2021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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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普洱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及《普洱市2021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市局制定了《普洱市2021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各县(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请分别于 2021 年 6月 10 日和 11 月 10 日前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联系人:赵余,电话:0879-2131097,电子邮箱:pezscqk2019@163.com。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2021 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工作实施方案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围绕《普洱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及其《普洱市2021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质量、效率和水平,始终把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提升营商环境和服务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有效扎实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执法,严格专利保护
1.规范专利申请秩序,及时排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的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案件线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从严打击、从严处置。
2.认真学习借鉴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拓展案源收集途径,加强事前调解,及时防范化解侵权风险,并不断提升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水平,依法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其他专利纠纷调解工作。
3.积极发挥行政保护优势,加大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案件办理力度,重点关注涉外、涉民营企业专利侵权纠纷等案件,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4.加大宣传指引和案例解析,提升全社会专利保护意识,严查假冒专利案件。
(二)突出重点,强化商标监管
1.围绕茶叶、咖啡、林产品、绿色食品和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紧盯产业聚集的工业园区、专业市场和大型展会,加大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保护力度。
2.聚焦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网络销售等环节,加大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假冒注册商标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3.加强涉农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保护,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4.大力宣讲《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假冒服务注册商标罪状和处罚,加强服务商标保护。
5.有效治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强商标规范申请和使用监督,有效防范和消除商标申请和使用行为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净化市场环境。
(三)认真履职,加强地理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保护
1.严格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2.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用标企业实施清单式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的整治力度。
3.以展览会、交易会、批发市场、旅游景区为重点,强化对2020 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方大会会标(中英文)特殊标志、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
(四)协同配合,加强全链条保护
1.加大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村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保护。
2.加强在侵权假冒易发多发的乡村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段的监管治理,深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3.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监管,督导平台内经营者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执行。
4.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围绕中国普洱茶节、咖啡交易博览会等大型展会,采取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等措施,做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五)强化服务,提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
积极发挥各类组织及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对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加强国家与地方沟通协调,为企业防控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和应对纠纷提供高水平指导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贯彻《普洱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及其《普洱市2021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计划》,按照双打考核及营商环境评价的要求,建立健全县(区)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整合执法力量,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
(二)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市局要依法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学习借鉴各地有关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受理、口头审理和行政处理决定书撰写的经验,切实提升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县(区)局要在组织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领域专项检查的同时,注意收集涉及假冒专利、商标侵权的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注重增强执法系统性。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规模效应和整体优势,对专利真实性、商标使用行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抽查检查,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实现跨区域多部门线索通报、证据移交、案件协查。针对量大面广、涉及多品牌、跨区域的违法行为,应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区域间、部门间联合执法行动。
(四)全面提升案卷质量。突出行政执法案件的时效性、专业性、系统性、参与度、威慑力,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办案文书制作、公示信息录入、案件统计分析和典型案例报送等方面的培训指导,组织参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卷评查。
(五)积极推动维权援助机构建设。不断完善普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与上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主动汇报和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将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进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的将约谈整改或通报批评。
(二)要加强“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段的集中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宣传本地知识产权执法成效,通过案件公开、媒体曝光、失信惩戒等措施,提升影响力,发挥警示和威慑作用。日常执法过程中,应注意及时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三)要帮助执法人员熟悉掌握《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等,积极参与上级安排的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活动,发现案源线索认真研判分析,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市局请示和申请现场指导,加快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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