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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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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普洱市市场监管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履行在地震应急响应中的职责,有序、高效地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维护正常安全生产工作秩序,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 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的工作原则。普洱市市场监管局在市人民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自身工作职责,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做好抗震救灾应急工作。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和区域外发生并对我市造成一定影响,需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应急的地震应对。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为做好地震应急工作,成立普洱市市场监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马 永 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张怀志 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学彤 药品安全总监副局长、党组成员
曾 艳 食品安全总监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 员:罗朝金 办公室主任
王杰昌 价格监督检查科科长
鲁学林 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杨建国 食品生产监督科科长
周 媛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段竑伟 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刘国春 特殊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王海春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科长
刘莉华 医疗器械监督科科长
罗丽云 科技和财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朝金同志兼任,开展应急工作时,负责按照工作预案协调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2.2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2.1抗震救灾办公室
抗震救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掌握、上报和发布灾情信息;组织召开局抗震救灾协调会议,制定救灾应急具体对策方案,传达上级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报告;负责新闻采访安排,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各项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灾民自救能力。完成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 医疗防疫组
医疗防疫组设在食品安全协调科。主要职责:积极配合卫健委、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完成好对震后灾区医疗队伍组建、伤病员抢救医治等工作;指导、监督灾区使用单位合理使用捐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密切关注食品安全事件、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保证所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完成《普洱市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中医疗防疫组规定的相关工作;完成市局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 物资供应组
物资供应组设在市局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救灾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需求供应状况;配合市地震局和市卫健委做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组织、储备、调拨、管理以及外援物资的接收、分发和转运工作,保障供应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完成市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4 食品药品市场检查组
食品药品市场检查组设在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执法稽查科配合。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监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捐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保证捐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完成《普洱市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中物资供应组规定的相关工作;完成市局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5 价格监督检查组
对灾区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价格,当地的水泥、钢材、沙石场、红砖厂、混凝土搅拌站等建材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供电、供水企业等。如利用行业协会等垄断价格、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供电、供水企业乱收费的行为。信息披露行为。发现涉嫌价格垄断的行为,及时向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汇报。
2.2.6 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设在市局办公室。科技和财务科配合。主要职责:负责局抗震救灾物资、设施、设备、资金的保障,接受和管理捐赠款物,预算抗震救灾所需经费,制定资金供给计划,组织筹集、调拨救灾工作经费、车辆等物资。完成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应急响应
3.1启动应急响应的时机
临震预报正式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应急响应正式启动,局抗震救灾指挥小组将立即行使抗震救灾指挥、组织领导职能,对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抗震救灾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各专业组奔赴工作岗位,全面开展工作。
3.2 临震应急措施
在收到本市辖区及其邻区将发生地震预报后,市场监管局立即启动实施地震应急响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3.2.1保持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一旦收到上级临震预报,立即向有关单位通报。
3.2.2督促检查各专业组准备工作,组织力量准备抢险、救灾。
3.2.3根据上级通知向有关单位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3.2.4做好地震应急宣传教育,及时平息出现的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3.3 震后应急措施
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地震应急响应,由市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部署、指定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各工作组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3.1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局抗震救灾工作。
3.3.2 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我局掌握的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3.3.3 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协助做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救灾物资和捐赠物资的管理,保障灾区急需药械、食品等物资供应安全。
3.3.4 组织人力物力,集中开展灾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检查、监测工作,确保救灾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和饮食卫生安全,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
3.3.5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灾民自救能力。
4.后期处置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震后救灾、安置、调查总结和恢复重建工作。应急结束后,及时汇总、准确上报各组及领导小组总结报告。
5 应急保障
5.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5.2在处置防震救灾情况时,要坚持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有效防范,及时处置,确保安全。
5.3要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众指挥,行动迅速,方法科学,确保地震来临时预案落到实处。
5.4对出色完成防震救灾任务的、对防震救灾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并取得显著效果或有其他突出贡献的专业组或个人,由领导小组提请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5.5对不按照本预案和违背领导小组命令而拒不承担防震救灾任务,贪污、挪用、盗窃救灾工作经费或物资,在救灾期间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以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处室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局办公室应结合履行职能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并报省市场监管局和市政府应急办、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6.1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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