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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开展2019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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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开展好2019年“质量月”活动,按照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云质强办发〔2019〕9号)要求,结合普洱实际,制定了《普洱市开展2019年“质量月”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普洱市开展2019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2.普洱市2019年“质量月”主要活动安排 3.2019年全省“质量月”活动方案 4.2019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5.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6.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统一标志 普洱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19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普洱市开展2019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促进普洱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建设工作,推动我市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根据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云质强办发〔2019〕9号)和《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发〔2018〕23号)要求,在2019年9月全国“质量月”来临之际,结合普洱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保障质量安全,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主题 共创中国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内容 (一)全力推进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组织召开深入推进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专题研讨班和加快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座谈会,推动各地各行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普及质量管理知识,传播质量文化,推动科学质量管理方法交流互鉴。持续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推动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管理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政府管理和服务的“简约”之道,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便民利企。大力推广“证照分离”、“最多跑一次”、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等典型经验和做法。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整合工作,畅通维权渠道,公示消费投诉信息,鼓励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观念。运用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推进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服务效率和满意度。 (三)不断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不断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强化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大力推动实施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行动。开展特种设备重点生产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民生领域价费专项检查,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加强电商平台、广告市场监管。及时向社会公示质量抽检、抽查检查、行政处罚信息等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创新形式。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月”活动,要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质量月”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联合相关主办单位,做好活动策划,加强沟通合作,全方位、多角度、创新形式地开展“质量月”活动,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二)广泛动员,确保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诚信自律、规范经营。要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整理信息,总结经验。各县(区)、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宣传周活动的有关图文资料,及时上报政务信息和总结材料。于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11:00前将本次“质量月”开展活动情况梳理总结后报送至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每个单位确保至少报送一张图片、一份简报、一份总结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吕书瑜 0879—2137023 电子邮箱:PESZJZLK@163.com 附件2 普洱市2019年“质量月”主要活动安排 一、举行普洱市2019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 (一)时间:2019年9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二)地点:普洱市思茅区红旗会堂 (三)主办单位: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加单位: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思茅区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普洱市辖区企业代表。 (四)启动仪式议程: 1.主持人介绍出席启动仪式的单位和领导; 2.领导致辞; 3.领导宣布“普洱市2019年“质量月”活动正式启动”; 4.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和成果展示。 二、开展普洱市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开放日”活动 (一)时间: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 (二)地点: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三)主办单位: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承办单位: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五)内容:开放检验检测实验室,展示质量技术基础应用、质量管理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应用。 (六)参加人员: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观摩。 三、召开深入推进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专题研讨班 (一)培训时间:2019年9月16日-18日 (二)培训地点:普洱市委党校 (三)培训人员: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质量工作相关人员(110人左右) 四、开展质量专家进企业活动 结合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由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沉到企业一线,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主动服务和对标企业,围绕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和突出问题实施个性化精准服务。 五、召开加快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座谈会 (一)时间:2019年9月下旬 (二)地点:另行通知 (三)人员:市政府分管质量工作领导、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代表。 (四)内容:对我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总结,交流各成员单位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中的经验做法,谋划下一步质量提升行动工作。 六、其他活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和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云质强办发〔2019〕9号)安排,普洱市2019年“质量月”活动各相关主办单位,结合上级要求和部门实际,在各自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相关活动情况报送至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七、加强宣传报道 (一)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联合相关主办部门,组织在人流密集场所粘贴或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分发宣传资料及通过微信、微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因地制宜的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应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详见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二)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邀请媒体记者全程跟进报道“质量月”活动开展的情况,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做到报纸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像,切实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同时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讲述生动鲜活的质量故事,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 (三)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质量月”活动情况并及时报送至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汇总,报送材料要求每个单位至少报送一张图片、一份简报、一份总结材料。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普洱日报》上发布专版信息,全面宣传报道质量工作有关政策知识、典型案例和全市开展2019年“质量月”活动情况。 附件3 2019年全省“质量月”活动方案 一、 活动主题 共创中国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二、活动内容 (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召开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座谈会,推动各地各行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普及质量管理知识,传播质量文化,推动科学质量管理方法交流互鉴。推动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管理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以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电器产品为重点,加大缺陷调查和召回管理力度。组织开展“计量精准服务民营企业行”等活动,助力小微企业等提高质量竞争力。 (二)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 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通过制作质量宣传片、开展主题采访、在线访谈、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充分宣传和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以来中国质量发展的辉煌成就,讲述生动鲜活的质量故事,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开展12315等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整合宣传、电梯安全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监管执法,严守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强化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大力推动实施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行动。开展特种设备重点生产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民生领域价费专项检查,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加强电商平台、广告市场监管。更好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作用,及时将质量抽检、抽查检查、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四)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活动。加快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整合工作,畅通维权渠道,公示消费投诉信息,鼓励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观念。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等活动,构建消费维权共治格局。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实施赔偿先付制度。 (五)改善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政府管理和服务的“简约”之道,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便民利企。大力推广“证照分离”、“最多跑一次”、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等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运用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推进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服务效率和满意度。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质量提升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联合相关主办单位,做好活动策划,加强沟通合作,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质量月”活动。要“质量月”活动与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工作协同谋划、共同推进,坚持以监管促发展、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推进 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要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质量月”活动有序开展。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充分发挥基层员工的积极性,激发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活动,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助力营造良好 市场环境。 (三)服务大局,确保实效。要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的质量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有关活动组织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要求,开展活动要简朴、高效,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部署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4 2019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 开展的主要活动 一、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座谈会。组织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传播质量文化,推广科学质量管理方法,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计量助力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开展“计量精准服务民营企业行”专项活动。开展2019年质量提升行动媒体行活动。组织第三届“质量安全”全国少年儿童绘画活动。开展“如何用得放心”主题科普漫画、动画宣传活动,介绍质量安全知识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等宣传教育活动。实施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大力推广“证照分离”、“最多跑一次”、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等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实施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行动。组织开展民生领域价费专项检查。开展12315等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整合宣传,加强消费教育引导,督促经营者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改善。开展质量整治、消费维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信用监管等方面专题宣传,发布相关典型案例,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企业合规经营意识、主体责任意识。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拓展守信联合激励,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社会监督。 三、科技部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举办诚信管理体系评价人员培训班,组织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随机抽查”活动。 五、生态环境部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监督抽查活动。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宣贯活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督促认真实施。开展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等监督检查。 七、交通运输部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开展交通运输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行动,组织开展检验机构监督检查。集中发布一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组织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计量技术委员会技术交流,提高行业标准化工作水平。 八、农业农村部实施国家农安县公共品牌提升行动,开展国家农安县与国家级贫困县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开展农垦提升农产品质量系列活动。开展2019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秋季检查,提升种业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典型种子案件曝光行动。推动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强化质量投诉监督,开展质量调查活动,开展获得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产品监督检查工作,举办农机化标准培训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九、商务部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复制推广先进经验。 十、文化和旅游部开展A级景区服务质量提升月活动。举办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决赛。开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推广宣传。开展舞台灯光、音响、机械装备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推动血站实验室室间质评,开展献血者满意度调查,编写年度国家血液安全报告。继续指导各地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布年度《国家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十二、人民银行开展“金融标准 为民利企”主题质量月活动。重点开展金融企业标准“领跑者”排行榜活动,加强对重点金融标准的宣传推广,强化金融机构持续提供为民利企的优质金融服务的理念,满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及消费者对高质量金融服务的需求。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商圈、进高校”等活动,提升金融消费者质量意识、增强金融机构服务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保证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国务院国资委开展《关于中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宣贯活动。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卓越绩效管理培训,提升中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全面质量管理的能力。组织开展第二届中央企业QC小组成果发表赛,加强中央企业间优秀质量成果对标交流。组织中央企业参加全国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
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主题:共创中国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1.中国质量 共创共享 2.共建中国质量 共享质量成果 3 .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 4 .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质量强国 5.弘扬工匠精神 唱响中国质量 6.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7.齐抓质量提升 共建质量强国 8.全面提高质量水平 推动建设质量强国 9 .推动质量变革 建设质量强国 10.中国质量 民族力量 11.个个树立质量意识 人人创造中国质量 12.美好生活 质量相伴 13.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14.构筑质量安全 享受质量幸福 15.推动高质量发展 享受高品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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