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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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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经7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平安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提出的新要求,以推动普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线,以防风险、补短板、破难题为着力点,全面落实综治(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综治工作任务,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认真落实综治(平安建设)专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机构,深入推进非公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执法有机结合,整治行业乱象,维护消费者权益,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市局扫黑办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系列宣传活动,切实推动打传工作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行为,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以案件查办带动竞争执法工作的开展,力争在新型案件查办和打击网络传销违法行为上取得新突破。加强经济检查工作,依法打击和惩治经济违法行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不断创新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扎实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强化直销监管,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两反科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科、食品流通科、药品流通科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打击无照经营和虚假违法广告。深入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认真履行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河长制”、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整治工作。加强广告导向监管,严肃查处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重点查处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虚假违法广告。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加大互联网广告案件查办力度,适时开展联合约谈,公布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信用监管科、广告监管科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网络监管科按职责分工配合) (四)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强化监测评估、监督抽查、 生产许可、专项整治、监督抽验等措施,始终保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制定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提升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效能。突出重点消费品、重点工业品、食品相关产品、棉花等纤维产品四个重点领域,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和水泥、车用汽柴油等专项监督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产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和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制度。(质量科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机制,针对事故多发的设备和环节,强化风险预警防控和隐患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发证后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重点检查抽检、约谈、撤销吊销等监管措施,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推进实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特种设备科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负责) (六)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防控。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研究拟定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校园食品、网络餐饮服务、农村市场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改革完善食品抽检制度,建立监督抽检“闭环式”管理模式,大力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建设覆盖全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深入推进食品生产小作坊综合治理,继续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继续加强“非洲猪瘟”疫病防控,抓好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和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 持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三年提升工程,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切实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食品安全科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食品餐饮科,市食药检测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七)严厉打击制贩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开展以打击假冒伪劣为重点的综合执法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劣质商品、仿冒名牌等问题为导向,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山寨食品、小餐饮、网络配餐等领域为重点,以“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为底线, 整治电商平台、侵权仿冒、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假海淘等违法行为。(执法稽查科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科、价监科、广告监管科、食品安全科、知识产权科按职责分工配合) (八)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研究拟定实施办法,坚守疫苗质量安全底线。对药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紧盯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和风险分析,整治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互联网制售假药、中药饮片、无证经营与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案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药品流通科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药品流通科、医疗器械科,市食药检测中心、市食药不良反应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九)健全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及时稳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实施办法》,把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积极 开展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突出风险防控,强化隐患治理,适时分析研判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稳妥应对各类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 件。(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食品餐饮科、药品流通科、质量科、特种设备科按职责分工配合) (一)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大力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动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强化旅游购物、诚信经营、消费投诉等环节协作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服务 “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推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与行业组织消费维权平台的衔接与联动,开通消费维权直通车,提升投诉 处理的便利化程度。充分发挥各级消协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好“信 用让消费更放心”消费维权年主题活动,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开展谈心和走访调查,掌握实情,有效管 控。认真做好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按时报告舆情动态,妥善处置舆情事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 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着力加强行政调 解工作,推动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消费环境科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信用监管科,市投诉举报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认真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审批制 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开设网吧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在学校周边设立的经营单位的申请不予核准);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 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等维护市 场治安秩序工作。(登记注册科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管科、两反科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扎实做好禁毒防艾和扫黄打非等工作。严格管控出版物市场,全面清理政治性、非法宗教及淫秽色情等出版物,突出重点部位,严肃整治,坚决查缴。加大农村文化市场违规经营活动打击力度,开展印刷复制企业专项检查,严把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严惩违法违规印刷复制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毒品预防教育和预防艾滋病教育,严格对精神和麻醉药品经营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公安、文化等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好专项整治。(办公室、两反科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管科、药品流通科,市食药不良反应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四)积极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加强我省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研究,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制定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发态势的对策。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开展查处黑网吧、音像制品、书刊报亭等专项整治,积极为广大青少年的成长构建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执法稽查科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两反科、消费环境科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积极推进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整治。坚持把开展非法集资风险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与市场监管风险防控工作结合起来协同推进,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投资类企业、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准入监管。加强对涉嫌集资、贷款、理财、招聘等经营行为广告监测,及时将线索移送相关部门认定。依法加强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广告监测监管,积极开展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广告监管科牵头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登记注册科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 (一)认真落实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辖区地方政府签订《综治维稳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责任,积极配合辖区开展综治维稳工作,推动“平安单位”创建。(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负责) (二)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门卫管理、办公楼管理、外来人员登记、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遵章而治,强化内部管理。及时发现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动向,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治安问题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究,排查矛盾纠纷,及时督促各业务科室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消除不安全因素。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消防演练,严格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建立健全本单位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或应急预案,及时发现、疏导、化解和妥善处置相关群体性事件。(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积极落实对要害部位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和堵塞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机房、库房、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保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组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方案演练,切实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等各项工作,努力确保单位内部和谐稳定。(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负责) 四、加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到综治(平安建设)全过程,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 班子其他成员按各自职责承担分管范围内综治维稳责任的领导责任制,把综治(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市场监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并签订2019年度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不断加大统筹协调、宏观指导、督办落实力度。坚持把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做到同研究、同检查、同部署。 (二)积极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引导。创新宣传舆论的组织机制、平台载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开展综治(平安建设) 工作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 等法律法规学习,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守法。结合“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安全生产月”“9月质量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开展《消法》及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结合“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和“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积极加强机关内部平安创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三)狠抓综治责任落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效发挥好综治领导责任制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综治(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群众导向、结果导向,把综治维稳(平安建设) 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有力推进工作部署、工作落实、工作督导、工作讲评一体化和时效性,真正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达到以考核促工作的目的。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牵头科室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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