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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9-/2019-0416001  公开目录:  市市场监管局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4-16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务员考试录用市场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9-04-16   作者:人事科 点击数: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公务员考试录用市场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9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工作将于420日、421日举行。为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的部署安排,现就做好2019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公务员录用考试市场监管力度,严禁市场服务主体出现借机涨价、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行为。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考试期间考生饮食安全。同时加强营利性培训机构合同文本的监管力度,对采用合同欺诈、格式合同条款违法行为、对无照经营和扩大经营范围、冒用党政机关名义开办培训班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发布的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内容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将依法清理取缔,一律从严查处。并加大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公示和联合惩戒,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为公务员考试录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坚持营利性培训机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许可,未获得前置审批许可的,一律不予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三、在公务员笔试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全面畅通投诉渠道,对考试期间涉及考生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及时做好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工作。

四、特别提醒:广大考生需理性消费,按自己的实际需要确定是否需要参加培训班,广大考生应选择资质合法、收费合理的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五、广大市民、考生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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