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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6-/2019-0225001  公开目录:  市市场监管局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2-25
 主题词:  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9年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2-25   作者:市质监局 点击数: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普质监局发〔2019〕7号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9年

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期间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19〕6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地理标志使用保护力度,提高地理标志管理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年2月2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地理标志

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普洱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有效运用,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行为,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提高全社会对专用标志的认知、识别和保护意识,为营造让老百姓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做好服务保障。

二、整治时间

2019年1月底至2019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三、整治形式及重点

通过地理标志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地理标志专项整治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相整合等形式,结合本地区地理标志运用实际,针对本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普洱茶、蔬菜瓜果、粮食油料、肉类禽蛋、农副产品、水产品和酒水饮料等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标注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礼品、食品、消费品等各类商品,开展随机检查、重点排查。

四、工作内容

(一)认真摸底调查。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建立完善管理台账,全面掌握本地区专用标志使用及有关产品销售情况。

(二)强化重点检查。重点聚焦使用相关地理标志的生产者是否获得核准(授权)并具备相应资格、使用相关地理标志的产品是否符合有关生产过程规范和产品标准等内容。

(三)严格依法查处。依法查处擅自使用、假冒、伪造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或者使用与前述标识相近、易产生误解或者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者图案标识等,从而使消费者将相关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风险监控。强化风险管理理念,重点加强对与本地区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使用等有关的舆情收集研判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侵权风险,做好风险预警和应对预案。

(五)依法查处其他地理标志、专利违法行为。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县区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主要地理标志产品的排查检查,重点加强茶叶交易市场、大型超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检查。

(三)各县区于2019年3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情况上报市质监局科技认证认可科。

(四)市质监局将抽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并选取1-2个县(区)进行现场督导。

联系人及电话:赵根,15891981236

 

 

 

 

 

 

 

 

 

 

 

 

 

 

 

 

 

 

 

 

 

 

 

 

 

 

 

 

 

 

 

 

 

 

 

 

抄送:局领导,机关各科室。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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