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双月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普洱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双月行动”方案》(普创文指挥部〔2018〕4号),为全力做好第六届(2018—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2018年度各项工作,夯实基础,确保年度测评圆满顺利,结合实际,特制定“双月行动”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
以《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8版)》(以下简称“测评体系”)为总任务和总标准,按照“精准对标、精心组织、精细管理、精品示范、精美追求”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全面启动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双月行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强化督查,高效推进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促进城市文明程度大提升。
二、行动时间
2018年10月25日—11月30日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2018年12月1日—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
三、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双月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世清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 萍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海明 副局长
王学彤 党组成员、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
陈麟峰 副调研员
成 员: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玲、黄静波、朱航英为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市创文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组织领导和全面部署“双月行动”全局工作,研究解决“双月行动”工作重大问题,负责统筹、协调、处理、检查“双月行动”日常事务工作,指导督促各组精准落实“双月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人员精准对标“测评体系”指标要求,指导协调和督促各组开展“双月行动”工作。做好网报痕迹资料的收集、审核、报审和年度测评上传工作,“8有”台帐的建立归档。
四、“双月行动”重点工作安排
(一)理想信念教育行动。
行动目标:通过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主要任务:
1.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和政府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做到有计划安排、有学习记录。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面向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责任领导:张世清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李媛媛
(二)宣传教育行动。
行动目标:通过更新提升公益广告刊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确保市民随机街访调查知晓率达95%以上;创建活动群众参与率达95%以上;群众满意度调查达85%以上。
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社会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配合发放市民文明手册、倡议书、文明礼仪手册等宣传资料,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文明城市创建知识。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卷调查知识等创建知识的知晓率达100%。
责任领导:张世清
责任科室:“双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赵琼
2.开展入户宣传。按照指挥部统一发布的宣传内容,印制宣传资料,深入“挂社、包街、联片、帮点”责任片区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入户宣传。要通过广泛宣传,确保社区居民、监管对象知晓率达95%以上;创建活动群众参与率达95%以上;群众满意度调查达85%以上。
责任领导:周萍、王学彤、陈麟峰
责任科室:
依据《市食药监局关于调整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挂社 包街 联片 帮点”工作方案》(普食药监〔2018〕155号),段竑伟(1组组长)、鲁学林(2组组长)、兰博程(3组组长)。
依据《关于印发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食药监〔2018〕91号),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组的责任分工。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行动。
行动目标: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灵魂主线。
主要任务:
1.加强宣讲解读。对核心价值观通俗读物进行发放和宣讲解读,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小区等核心价值观宣讲解读,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学习掌握,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
责任领导:张世清
责任科室:“双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赵琼
2.开展规则规范学习。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1次。
责任领导:周萍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人事教育科 陈芬
3.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学习。组织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学习实践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良好风气。
责任领导:周萍 王学彤
责任科室:机关工会 马骁(组长)
机关妇委会 朱航英
机关党委办公室 李媛媛
(四)志愿服务行动。
行动目标: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志愿服务理念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组织日益壮大、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得到加强、志愿服务工作机制逐渐健全。
主要任务: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学、用《志愿服务条例》。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开展诚信主题活动。规范文明交通行为志愿服务。
责任领导:周萍、王学彤
责任组长:梁金
志愿服务分组:黄静波负责机关志愿服务,李媛媛负责党员志愿服务,马骁、蒋颖负责工会志愿服务,魏启斌负责法制宣传志愿服务、李坤燚负责巾帼志愿服务、李金跃负责青年志愿服务。
(五)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
行动目标: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主要任务: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重点落实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责任领导:王学彤
责任科室:食品流通监管科 段竑伟(组长)
医疗器械监管科 赵 伟
(六)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行动目标:完善市政设施,加强城市硬件维修、维护,确保功能完善,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开展城乡清洁行动,打造干净整洁、和谐宜居人居环境。在深入扎实开展好“挂社、包街、联片、帮点”和“星期六”集中志愿服务基础上,确定11月9日(星期五)、11月30日(星期五)两天为全市“双月行动环境卫生整治日”,各组对“挂包联帮”责任区域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
主要任务:
1.强化城市环境综合大整治。抓好公路、河道沿线和城市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治理,深入推进“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工程,强力整治城郊结合部等周边环境私搭乱建、垃圾乱丢乱放、乱堆杂物、陈旧破损杂乱等“脏乱差”现象,加大拆临拆违力度;整治物防、技防、人防、消防等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情况;加强垃圾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周五环境卫生整治日和周六志愿者服务日对城市交通护栏、公共座椅、健身设施、果皮箱、公交车站台、电缆箱等公共设施进行清洗保洁。
2.开展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大整治。发动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居民开展庭院卫生整治和家庭卫生大扫除,翻箱倒柜、翻盆倒罐,清除室内外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废物,清理花盆、地漏、坛罐积水,疏通污水沟渠,整齐摆放劳动工具和家居物品。
3.开展居民小区卫生和家庭卫生清洁行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星期五环境卫生整治日”行动,全面开展居民小区公共区域卫生整治,清理小区绿地、道路、活动场所、停车场等所有公共区域垃圾、烟头等杂物;对小区居民楼楼道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居民楼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规范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实行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垃圾房、垃圾箱(桶)保持完好,每日开展清洗消毒,保持箱体、桶体干净整洁;禁止居民小区饲养鸡猪鸭鹅等畜禽;饲养宠物主人要按规定管理宠物,及时清理宠物在外所排粪便;加强小区公共厕所卫生保洁,粘贴禁烟标识、文明如厕、正确洗手等文明提示,保洁及时,便池、洗手池等设施无污垢,无异味,无苍蝇。所有干部职工至少2次家庭卫生大扫除,对家庭卫生进行大清理,清除家庭厨房、卫生间、卧室、储物柜等墙角、柜角、旮旯卫生死角,清理花盆、地漏、坛罐积水,整齐摆放家居物品。
责任领导:周萍、王学彤、陈麟峰
责任科室:
依据《市食药监局关于调整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挂社 包街 联片 帮点”工作方案》(普食药监〔2018〕155号),段竑伟(1组组长)、鲁学林(2组组长)、兰博程(3组组长)。
责任人员:全体干部职工
4.开展机关单位环境综合大整治。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开展至少2次单位卫生大扫除,对单位办公区室内外环境进行彻底清理,清除蜘蛛网,清洗垃圾桶,清除楼道堆积物,物品摆放整齐;室外要清除垃圾死角,清除“四害”孳生地,实施绿化美化和亮化,落实常态保洁,施划单位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
责任领导:张世清
责任科室:办公室、3个直属单位
5.开展集贸市场综合环境大整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和市场管理机制,加强集贸市场内食品安全管理,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点)卫生整洁、证照齐全,“三防”设施完善,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穿戴工作衣帽和手套);每天开展蔬菜农残检测工作并公示;加强活禽销售宰杀和水产区监管,活禽销售、宰杀隔离,销售区清洗消杀工作落实,宰杀区供排水通畅,宰杀废物储存规范,清运及时,不污染周边环境;水产区宰杀废物、污水管理规范,不污染周边环境。加强卫生清扫和垃圾管理,强化卫生保洁工作,规范垃圾分类收集和清运工作,确保市场地面无垃圾杂物,垃圾收容器加盖并保持整洁;强化市场内公共厕所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无污垢、无灰尘、无苍蝇、无异味。加强秩序管理,继续整治占道经营、违章停车、小广告乱张贴,确保集贸市场及其周边管理规范有序。
6.开展商贸市场综合治理。加强商场、超市管理。加强环境整洁、柜台和物品摆放有序等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无假冒伪劣过期食品、食品柜台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无障碍设施齐全等工作,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有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广泛刊播公益广告。综合治理“五小”门店。以卫生达标、环境整洁、证照齐全、设施完善为标准,进一步加大对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淡薄、防蝇防鼠排烟除尘设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周萍、王学彤
责任科室:
依据《关于印发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食药监〔2018〕91号),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组的责任分工。
(七)诚信专项治理行动。
行动目标: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整治,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主要任务:
依据《关于加强诚信建设专项治理及诚信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普创文办〔2018〕18号),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专项治理行动。
1.开展假药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国家药品监管各项规定,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打击制售假药行为,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责任领导:周萍
责任科室:药品市场监管科 王海春(组长)
药品生产监管科 刘俊波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邓颖波
2.组织“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做好普洱诚信建设的宣传。
3.加强诚信理念教育和风险意识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运用市民学校、公益性文化单位、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通过讲座培训、展览展示等形式,分众化具象化开展诚信教育,增强人们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加强风险意识教育,引导人们提高防范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4.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诚信网店等等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节点,支持相关部门开展系列诚信活动。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 “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等诚信创建活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5.把诚信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强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的诚信建设要求,将诚信建设具体举措纳入测评体系和考核标准中,让诚实守信成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显著标志。
6.把诚信要求融入社会规范。研究制定诚信公约,推动全市各单位部门在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时,将讲诚实、重信用、守规则的要求充分体现其中。
责任领导:周萍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人事教育科 魏启斌(组长)
各职能科室
(八)政务环境优化行动。
行动目标: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优质服务。
主要任务: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全面开展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建设活动,落实窗口服务规范、服务设施、服务要求,公开服务标准、程序和服务承诺,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诚信承诺制度上墙。
责任领导:周萍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人事教育科 魏启斌(组长)
食品生产监管科 杨建国
医疗器械监管科 赵伟
药品市场监管科 王海春
五、工作要求
(一)对标对表,迅速行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一套工作班子、一个专项工作,一名责任领导、一个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强力推进,确保实效。精准对标对表,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聚焦重点难点,德法兼治,该管的要管、该治的要治,该拆的要拆,该硬的要硬,以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担当的精神,落细、落小、落实,取得实效。要对照任务分解,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创建指标任务落到实处,达到标准要求。
(三)创建为民,为民创建。要牢固树立创建为民惠民利民靠民的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做到“小事小情,落实责任、马上就办;大事难事,征求意见、及时解决”,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幸福感,将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创建靠民真正落到实处,避免搞运动式创建,引发负面社会舆论。
(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各个工作组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每月3日前,每个组长(牵头科室)将上个目标责任开展情况,如规范文件、工作或活动图片、工作安排、周签到表、相片、情况报告等痕迹资料(按照“测评体系”标准要求),报创文办李玲、朱航英、黄静波。由3名同志按“8有”要求收集整理,立卷成盒(档)。
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