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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9-/2018-0927001  公开目录:  市市场监管局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9-27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09-27   作者:规信科 点击数: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政办发〔2014〕87号) 规定,设立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加挂普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2.基本职能:

(1).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事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

(5).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并按规定做好违法广告的移送工作。

(6).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报告工作。指导全市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

(7).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8).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9).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的工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0).指导县(区)、开发(工业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

(11).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政府、开发(工业园)区管委会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年末机构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50名(包括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41名,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行政编制7名。

(2)实有人员: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有公务员41名,工勤人员2名,小计43名。退休人员5名。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有公务员11名,工勤人员1名,小计12名,共计55名。

4.所属事业单位

(1)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5名,实有人员33名。

(2)普洱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7名,实有人员6 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全面履行好“四品一械”安全监管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17年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收支情况:《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

达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普财预[2017]1号),批复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253.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1.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91.6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761.8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761.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部门预算批复支出总额为1,253.44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1,25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81万元,项目支出655.63万元)。

2.2017年决算收入1,207.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7.86万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13.58万元,增加10.38%;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21万元,减幅100 %。

3.2017年决算支出1,231.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07.86万元,占总支出98.12%,其他资金支出23.17万元,占总支出1.88%。

基本支出794.86万元,占总支出64.57%;项目支出436.17万元,占总支出35.43%。

(四)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各项工作规范化,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了《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10余项制度,提高了财务工作质量,保证了财务核算和各类财务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使我局工作风险、财务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特别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上,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一是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二是可以掌握各单位开展专项监管工作对支出需求的情况,有利于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预算执行,了解资金使用的真实效益,便于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更加合理的统筹安排资金,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对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达到加强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的目标。

(二)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4)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对2017年市本级预算资金收支及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收集整理项目实施的痕迹材料。一是精心组织,组建队伍,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细致准备,与项目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开展绩效评价提供便利。三是加强学习,组织培训。在收集各项检查资料的基础上,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依据,领会文件精神,熟练掌握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以便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明确评价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四是制定计划,明确分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绩效评价工作计划,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工作时间、评价内容和评价人员安排,分解任务,确保参与评价工作的每个人提前知晓各自职责,便于工作配合。

2.组织实施:在局领导安排部署下,以规划财务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17年市本级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及实施效果等逐项进行梳理检查和综合评价,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在项目实施中,我局根据年初预算的计划和安排,制定并安排了相应的项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项目资金自评表详见附件5。

(一)绩效完成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预算项目12个,金额合计247万元项目明细如下: 1. 生物药业产业发展工作经费10万元;2. 食品安全应急演练与应急装备购置经费10万元;3.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15万元;4. 食品药品监督与风险监测抽验经费39万元;5. 食品药品监管、专项检查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经费48万元;6. 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和行政综合监管工作经费30万元;7. 食品药品宣传与能力提升经费12万元;8. 市级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1万元;9. 2017年全国咖啡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经费3万元;10. 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目标责任奖励经费1万元;11.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经费1万元;12.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支出经费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及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食品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进食品生产许可QS证转换SC证工作,完成换发证377户。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培训考核合格405户企业配备食品质量安全总监并备案。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在40家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完成企业风险定级和隐患排查497户。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76户。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制定《普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全面完成1027户在产小作坊登记建档,发放登记证86户。

二是强化食品流通监管。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经营户食品购进、贮存、陈列及销售环节的质量把控。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广泛宣传《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小摊贩备案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在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开展食用农产品入市质量筛查。完成110户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授牌。

三是强化餐饮食品监管。加强企事业单位“放心食堂”相关信息平台建设和资源共享,督促大型超市、餐饮单位、学校、机关食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制度。2017年,完成6468户“明厨亮灶”示范店升级改造,占餐饮许可总数的42.7%;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8926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13985户,其中A级506户,B级4701户,C级8778户,量化分级评定率为97.4%;圆满完成各类重大活动及重要贵宾接待食品安全保障117次,食品快速检测1780多批次,排查可疑191批次,保障6.1万人次食品安全。

四是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继续开展药品GSP、GMP跟踪检查,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加大对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毒、麻、精、放和终止妊娠药物等特殊药品及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严防系统性区域性药害事件的发生。

五是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督促企业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减肥、辅助降血糖、美白等重点产品的监管,督促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健全购销货台帐记录。按要求做好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审核和复核工作。

六是助推服务产业发展。围绕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和普洱“绿色经济”发展战略,为道地中药材及种植、地方特色食品企业提供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咨询服务和专业技术指导。2017年,茯虎燥湿止带颗粒、斛甘利咽含片、参芪和胃止痛片已通过专家评审;紫芸解毒止痛酊获得制剂批准文号;美藤果种植基地建设和产业化发展项目被纳入国家级星火计划;云南斛哥庄园药业有限公司筹建申请通过现场检查;墨江紫米、磨黑酱腌菜等特色食品企业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完成云南省野生食用菌重金属含量水平现状与问题研究、普洱茶生产发酵水平课题研究。

七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助推整体规范提升。结合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契机,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对标对表,分解目标任务到人。2017年完成城区3500余人次从业人员培训,巡查食品药品经营店、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户8000余户,1595户餐饮店、152户药品经营店完成店容店貌改造,118个学校食堂、256户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成人用品店精准整治,安装食品安全监督公示栏1990个、摆放文明餐桌牌8500余个。走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定期“3.15”宣传,“5.25 全国护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平原社区、普洱学院、热作学院、机关等组织开展“环境集中整治日”、“食品安全知识进万家”、“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道德大讲堂.我们的节日端午传统饮食”、“道德模范讲堂”等科普宣传活动32次。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发放“调查问卷表”400余份,大幅提升了广大经营户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展示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营造了人人关注食药安全、人人参与食药安全的良好氛围。

八是加强专项整治和行刑衔接。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米、面、肉、奶、菜、茶叶、酒类、食品添加剂、食用野生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和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特殊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无菌植入和冷藏类医疗器械、防晒类化妆品等20余个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017年,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9.6万余户次,查办食品药品案件105件(食品案件72件、药械案件33件),罚没金额187.7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涉刑案件1件。

九是做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加大对问题突出、风险隐患大、社会关注度高产品的监测力度,超额完成云南省2017 年国抽624批次、省抽754 批次、食用农产品3140批次、食品专项抽检110批(蜂蜜60批、食用野生菌制品50批)、市级食品监督抽检150批。抽验信息公布105次,合格样品1889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防范风险措施,对于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及问题产品的控制及时、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食品药品从源头到终端,始终处于监管视野之内。

十是加强应急管理,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网格化监管,掌握企业风险程度、薄弱环节,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结合地方饮食用药习惯,加大对草乌、野生菌、红肉等高风险食品药品的宣传和预警,发布预防夏季食物中毒、草乌附片中毒、预防春季食物中毒预警公告2期。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区加快推进县、乡食品药品应急支队和专家委员会组建。组织药品不良反应应急演练、食品安全应急桌面演练2次,不断提高应急协作和安全保障水平。全市无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二)自评结论

2017年在普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支持下,通过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对普洱市食品药品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7年度我单位市级预算项目,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转移支付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和普洱市食药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牢固树立“项目推进,载体带动,机制支撑”的理念,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中心任务,切实加强财政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始终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用得合理、有效,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部分科室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申报工作不够认真扎实和全面。 各相关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局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

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

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

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

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为加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的监管力度,有效预防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分析,提高问题靶向性,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科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业务科室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我局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要求各业务科室也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了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为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我局制定了《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10余项制度,要求我市食药监系统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重视绩效,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17年市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5日

  
附件【附件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市食药监局).xls
附件【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经费) .xls
附件【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和行政综合监管工作经费) .xls
附件【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食品药品监管、专项检查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经费) .xls
附件【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支出经费) .xls
附件【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食品药品宣传与能力提升经费) .xls
附件【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 .xls
附件【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食品药品监督与风险监测抽验经费).xls
附件【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7年提前下达重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二)).xls
附件【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生物药业产业发展工作经费).xls
附件【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7年提前下达重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xls
附件【关于2016年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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