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分局、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4月2日
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2017年普洱市工商行政行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为总平台,以项目建设和筹融资为抓手,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围绕“六个普洱”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动态更新和公开权责清单。在已公开市工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及时动态调整和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法规科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长期)配合市委编办,做好涉及市工商局行政审批取消、下放、保留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法规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配合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企业注册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配合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
(二)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云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动态公开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的阶段性进展情况、改革成效等信息。(企业注册科、企业监管科、个体科、网监科、办公室分别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三)着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双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企业监管科、个体科分别落实;完成时限:长期)推进广告监管、商标监管、合同监管、红盾护农、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监管执法动态信息公开。(具有监管执法职能的业务科室分别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及时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的摘要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行政处罚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单位名称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信息。(两反科牵头,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业务科室分别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加快推进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托公示平台及时公示工商部门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抽查检查等信息,实现信息归集共享。(企业监管科、网监科牵头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抽检结果。(消保科牵头;完成时限:长期)
(四)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动企业注册登记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企业注册科牵头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加强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整理完善业务资料下载、表格填写模板以及业务办理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法规科牵头,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全面梳理公开市工商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及时、全面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长期)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二)持续推进消费维权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抽检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主动公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消保科、12315指挥中心分别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三、围绕自身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公布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三)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重点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办公室牵头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加强政策解读。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9号),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开设并完善“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二)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政府及其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三)用好新闻媒体。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点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和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市内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室牵头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1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汇报,年内至少调研1次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办公室牵头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二)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普洱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修改完善市局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科室信息发布的职责、权限。探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核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处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三)夯实平台建设。加强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内容发布的更新和保障,提高网站信息发布实效。(责任处室:办公室、网监科;完成时限:长期)加强“96128”政府信息查询专线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的日常管理,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责任科室:12315指挥中心;完成时限:长期)
(四)强化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对各科室、直属单位年度考核。(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
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