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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4/20240801-00001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8-01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对政协普洱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5030057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4-08-01   作者: 点击数:  

江城县委员活动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江城县全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暨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一期)EOD项目纳入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整县推进试点县》(第05030057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非常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关注和大力支持,你们所提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协商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项目

EOD模式是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为全面推进普洱市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项目申报实施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普洱市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项目申报实施工作方案》,并与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EOD项目谋划合作委托协议。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

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是省级以竞争立项方式,重点支持治理目标可行、实施路径清晰、地方资金投入有保障、与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后续长效运营有保障的县(市、区),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试点效应带动全省治理水平提升。“以奖代补”资金适用范围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江城县全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暨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一期)EOD项目不在省级“以奖代补”资金支持范围。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分为三批次申报,普洱市思茅区获批第二批整县推进试点县,第三批普洱市推荐上报了宁洱县、镇沅县参与竞争立项,目前尚未公布结果。

三、工作建议意见

(一)市生态环境局将对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要求,积极支持江城县以基础设施好、投资规模适中、反哺特征明显、环境效益显著的试点项目为重点,做好EOD谋划包装,争取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促进江城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改善全县生态环境,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推进绿色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市生态环境将积极与农业农村部门、人居办或千万工程办对接,对照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方向,支持帮扶江城县做好项目申报谋划,争取各级资金和项目支持,实施全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暨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项目。

(三)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指导帮扶江城县对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报要求,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开展江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治理。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土壤生态环境科 刘凌霞,0879-2310762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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