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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示普洱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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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示普洱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普洱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详见附表),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2日至3月3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电话:08792310756,邮箱:peshjjczd@126.com。
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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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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