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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4/20260819-00001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日期:  2026-08-19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2026年8月19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墨江县景星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公示
2026-08-19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墨江县景星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2310455(传真)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66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墨江县景星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普洱市墨江县景星镇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

普洱普蓝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景星镇,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取水、输水、净水、配水、调蓄水池、入户工程及各类附属建筑物、临时工程。取水水源为老野冲水库,在原有水库输水涵管处实施取水工程改造;新建DN200×4.0mm热镀锌钢管15.46km、DN80×3.75mm热镀锌钢管1.05km,并配套建设管道加压泵1套;新建1座日处理规模1050m3的水厂,配套建设一体化净水设备、综合楼等构筑物;新建配水主管网29.53公里、配水支管6.2公里,采用多种规格热镀锌钢管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新建调蓄水池13座,含30m3水池2座、20m3水池3座、10m3水池8座;同时新建村内不同规格热镀锌管网及DN15×2.75mm入户管12050m,配套安装一户一表一水龙头共计1205套,同步实施其他附属设施与临时工程。项目总投资1243.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23%。

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大气环境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泥产生的恶臭气体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地表水环境不利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声环境不利影响。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和施工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水泵及配用电动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固废和危险废物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运营期土地占用、设备噪声等对周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二、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建筑材料用草席或者土工布覆盖、洒水降尘、及时清理场地、清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运营期产生的污泥异味通过及时清运处理、喷洒除臭剂、自然扩散、稀释和植物吸收等措施减少异味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NH3和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设置塑料桶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农肥消耗,不外排;反冲洗废水、污泥脱水废水回流至水处理工艺,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加强施工噪声管理。运营期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垫和隔声罩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景星镇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处置;废土石完全回用于施工场地平整。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乡镇垃圾收集点;水厂产生的污泥脱水后运至周边砖厂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资源化利用;废润滑油及含油沾染物经容器收集至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在厂房内悬挂防火、禁火的标牌,设置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设施;设立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体系;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巡视检查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设置日常检查及台账管理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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