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40000吨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4日-1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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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66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0000吨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 | 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整碗村民委员会思澜公路13公里处(云南思茅产业园区木乃河片区) | 普洱八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云南德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整碗村民委员会思澜公路13公里处(云南思茅产业园区木乃河片区),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单位为普洱八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占地面积约666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设1条沥青混凝土及乳化沥青生产线,1条水泥稳定土生产线,设计生产沥青混凝土40000t/a,乳化沥青200t/a,水泥稳定土8000t/a,拟建彩钢瓦骨料仓库及配套办公生活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9%。 | 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尾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为沥青混凝土拌合楼骨料烘干、提升、筛分废气,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及拌合楼出料口沥青烟废气,导热油炉燃料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为厂区道路扬尘、骨料仓库扬尘、骨料输送及上料粉尘、筒仓粉尘、轻柴油储罐呼吸废气、未被收集的沥青烟气,食堂备餐产生食堂油烟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设备与工具清洗废水、如厕废水、地表径流、施工运输车辆车轮清洗废水等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主要有生产用水、设备清洗用水、骨料装卸喷雾降尘用水、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用水、初期雨水、生活用水等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各类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排放会对厂界及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安装垃圾、废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内固废主要为不合格骨料、收尘灰、废布袋、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沉淀池沉渣、废导热油、废焦油、废活性炭、乳化剂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初期雨水收集池浮油、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运输物料的车辆篷盖密闭、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等措施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间:①沥青混凝土拌合楼骨料烘干、提升、筛分废气。烘干滚筒采用封闭形式、提升机及振动筛均设封闭装置,产生的粉尘密闭收集至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根22m排气筒(DA001)排放。②沥青储罐呼吸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将拌合楼出料口区域进行封闭,设负压管道收集出料口沥青烟气,上述工段产生的沥青烟气收集后进入1套“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22m排气筒(DA002)排放。③导热油炉废气:选用轻柴油作为燃料,燃料废气经1根20m排气筒(DA003)排放。④矿粉筒仓粉尘: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⑤水泥筒仓粉尘:下引式泄压管排口设滤袋除尘。⑥厂区道路扬尘:道路清扫,洒水降尘。⑦骨料堆放、卸料粉尘:仓库三面围挡+彩钢瓦屋顶,仓顶设喷雾降尘设施。⑧骨料上料、输送粉尘:骨料料斗三面及上方封闭,并在料斗区域设喷雾装置,同时对皮带输送机进行封闭。⑨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运营期间项目排气筒(DA001)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气筒(DA002)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气筒(DA003)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DA002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表1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采取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如厕废水进入项目已建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外排。运营期间:项目水泥稳定土生产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后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隔油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降尘,不外排;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规定。运营期间采取①选择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基础减振;②加强对各产噪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③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④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夜间禁止生产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按规范处置。运营期间:(1)一般工业固废:①不合格骨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②收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布袋更换后集中收集,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④初期雨水沉渣自然干化后清掏用作项目周边低洼道路填平。⑤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回用于稳定土生产。(2)危险废物:①废导热油由供应商更换再生,不在项目区暂存。②废焦油密封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③更换后的废活性炭密封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应按照更换周期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并建立活性炭更换台账。④乳化剂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⑤废机油、含油废物、初期雨水收集池浮油密封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点,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4)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