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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3日对忆美园(云南)创意茶饮生态产业园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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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3日对忆美园(云南)创意茶饮生态产业园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4日(2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9-2310455(传真)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 邮 编:665000 2026年4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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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关于云南省思茅区大新山铁锰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附件:关于思茅区吉橡木材加工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附件:关于云南尖峰新型建材项目环评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附件:关于忆美园(云南)创意茶饮生态产业园环评报告表的批复.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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