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半坡乡、凤山镇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0日-2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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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半坡乡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 |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民乐镇民乐村(西寨小组、岩怒小组、湾见小组),芒专村(芒令小组)附近山坡地带 | 华能华东(普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拓坤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2.87hm2,其中光伏阵列区40.11hm2,集电线路区0.59hm2,道路区2.17hm2,永久占地0.01hm2,临时占地42.86hm2。主要建设内容为规划额定容量30MW,电池组件安装容量36.713MWp。项目选用峰值功率为615Wp的单晶硅电池组件,规划建设14(4/2/2/1/4/1)个1.5/1.8/2.1/2.4/2.7/3MW方阵。项目有光伏阵列、逆变器、集电线路等主体工程,道路、通信等辅助工程,供排水等公用工程,绿化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4585.28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65%。 |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项目光伏发电过程不会产生工业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生产设备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旧的光伏组件、废旧逆变器、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遮盖施工材料等措施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项目光伏发电过程不会产生工业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区域降尘洒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针对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施工单位现场设置废水收集桶,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用于施工区域降尘洒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式,减轻噪声污染,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在施工过程中已基本回填或用于场地平整,无弃方产生;项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收集,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与周边村庄垃圾一同处置;项目内产生的建筑垃圾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废竹木外售给回收单位,废弃、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拟集中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置;施工期废弃元件已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回收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旧的光伏组件、废旧逆变器由光伏组件厂家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电路板暂存于危废贮存库,最终由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22 | 凤山镇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 |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民乐镇芒专村附近山坡地带 | 华能华东(普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拓坤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8.36hm²,其中,光伏阵列区占地面积35.92hm²,集电线路区占地面积0.46hm²,道路区占地面积1.98hm²。永久占地0.02hm²,临时占地38.34hm²。主要建设内容为规划额定容量30MW,电池组件安装容量35.70333MWp。项目选用峰值功率为645Wp的单晶硅电池组件,规划建设12个(1/2/1/1/2/5) 1.5/1.8/2.1/2.4/2.7/3MW光伏方阵。项目有光伏阵列、逆变器、集电线路等主体工程,道路、通信等辅助工程,供排水等公用工程,绿化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4168.03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706%。 |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项目光伏发电过程不会产生工业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生产设备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旧的光伏组件、废旧逆变器、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遮盖施工材料等措施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项目光伏发电过程不会产生工业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区域降尘洒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针对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施工单位现场设置废水收集桶,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用于施工区域降尘洒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式,减轻噪声污染,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在施工过程中已基本回填或用于场地平整,无弃方产生;项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收集,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与周边村庄垃圾一同处置;项目内产生的建筑垃圾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废竹木外售给回收单位,废弃、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拟集中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置;施工期废弃元件已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回收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逆变器由光伏组件厂家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电路板暂存于危废贮存库,最终由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