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屠宰车间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和储粪池臭气等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及运营期产生的屠宰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检疫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车辆冲洗消毒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可能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运营期污水处理站废水泄漏或非正常排放可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潜在的污染影响。 (四)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牲畜待宰时叫声,生产设备噪声排放对厂界及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产生一定影响。 (五)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生活垃圾以及运营期产生的病死猪和检疫病疫胴体、肠胃内容物、猪毛、废油脂、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废食蜡和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 (六)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会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景观破坏,对野生动植物及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施工围挡、施工材料覆盖等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对生猪屠宰加工车间、肉牛屠宰加工车间、畜禽屠宰加工车间内外、储粪池进行除臭剂喷洒除臭;综合废水处理站的预处理、厌氧池及污泥收集池加盖密闭,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处理同屠宰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检疫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车辆冲洗消毒废水等生产废水收集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相关标准要求后,经自建污水管网(管径DN300,长度1.6km)排入孟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南垒河,不得外排。厂区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各屠宰加工车间内设置的病疫间、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重点污染区进行地面、四周的防渗处理。在厂址下游厂区东南角布设1口地下水监控井及利用下游水塘村民井,跟踪监测地下水环境,杜绝形成持续的地下水污染源。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式。运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加装防震垫片、置于室内及加装消声器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种植树木隔离带,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施工结束后回填临时土方,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运营期产生的猪粪、牛粪、活禽粪便及胃肠容物、猪、牛加工下脚料暂存于储粪池,外售孟连县粮润有机肥有限公司;病疫猪、牛、活禽、不合格内脏暂存于各屠宰加工车间内设置的病疫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废猪毛、活禽羽毛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资源化利用;水处理污泥脱水后委托环卫处置,废弃活性炭由供应商回收处置。固体废物暂存间和无害化暂存间需按种类分区贮存、分区管理,设置围堰,严格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施工期认真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加强场内绿化和硬化工作,保证项目建成后,除建筑物占地外,全场地面硬化。场区应制定绿化规划,实施全面绿,发挥绿化植被在吸收有害气体、净化空气、降低噪声、改善环境、保持生态平衡方面作用。重点为:待宰区、屠宰区、办公管理区和道路两侧,应以乔木绿化为主,乔、灌、草合理配置;在场界四周根据实际条件营造防护林,用以防止污染物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要做好防渗、防风、防雨、防晒等;在综合废水处理站旁建设1座800m³事故应急池,在废水排放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和超标预警设施,防范废水事故排放。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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