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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22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丘田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220千伏外送线路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4-11-18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4/20241118-00001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日期:  2024-11-18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三丘田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220千伏外送线路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2310757(传真)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66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丘田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220Q千伏外送线路

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同心镇同心村勐海田

华能华东(普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普洱市宁洱县同心镇同心村勐海田,线路全长410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244m,电缆线路长度约166m。线路起于华能普洱市宁洱县三丘田光伏电站构架,迄于220kV宁洱变构架,新建铁塔2基,单回路架设。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架设,接入220kV宁洱变构架。项目总投资8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5万元,占总投资5.55%。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六)电磁环境影响。运行过程中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电磁污染。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临时堆土进行遮盖、洒水降尘;运输土石方或粉状物料采用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祭龙光伏一期项目沉砂池、隔油

池、临时防渗旱厕、临时生活废水沉淀池进行收集处理,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稳固安放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靠近居民区的路段禁止夜间运输、减速行驶、禁止鸣笛;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办理手续并进行公告。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拆除工程的废旧材料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采取收集清运措施。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进行处理,不单独设置弃渣场;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施工中应自觉保护周围环境、严禁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六)电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按照《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等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要求设计和施工,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5m;开展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使工作人员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加强对输电线路的设备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剪线路下林木使其保持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与电力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

2

半坡箐农光互补发电项目220KV智慧化送出线路工程

宁洱县同心镇、勐先镇

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普洱市宁洱县同心镇、勐先镇,新建220kV半坡箐光伏升压站至220kV三丘田升压站220kV输电线路1回,线路全长约25.2km(其中电缆线路长0.2km,架空线路长25km),单回路架设,拟新建铁塔51基、电缆沟0.08km。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约42.1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及保护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置不当可能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无人机架线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营期线路电晕放电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弃土、生活垃圾等。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线路设备维修和更换产生的废旧设备、材料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的主要影响有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需对输电线路下方高大树木树冠进行修剪,工程采用高塔跨越林区,对区域生态影响程度不大。

(六)电磁辐射的环境影响。运营期输电线路会产生电磁辐射,对周围电磁环境及保护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临时堆土集中堆放,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回填过程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运输散体或粉状材料、废物时,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包扎、覆盖措施,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施工过程中,利用彩条布覆盖临时堆存物料;清理施工基地周围散落的砂石及泥土,用于施工结束植被恢复的表土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降尘、遮盖措施;严格落实防尘措施直至施工结束。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迹地恢复,减少裸露地面面积。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线路跨越勐垒河架线施工,采用一档跨越的方式,不在河中立塔,架线时采用牵张力放线和无人机放线施工工艺,减少了对河流的影响;施工废水、洗手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抑尘和施工作业,废水不外排;施工期间未向水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弃土、弃渣;施工场地未设置厨房,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或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禁止向水体排放废水、废渣。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单位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减速并禁止鸣笛。项目施工至今无噪声投诉事件发生;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运输车辆禁止鸣笛,控制设备噪声源强,直至施工期的结束。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间做好土石方开挖工程环境管理。对表土进行剥离存放,土石方及时回填、夯实、平整,就地利用。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看,施工场地内有少量施工砂石留存,施工区域偶见少量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堆存;清理施工场地遗留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桶,当天由施工人员带走至垃圾收集点处置;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覆盖,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禁止丢弃在施工场地内,对剩余表土采取遮盖措施,在施工结束后用于场地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施工设计阶段合理设置线路档距、优化杆塔类型、导线高度设计、塔基类型选择、施工架线方式等,在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仅对塔基占地区域内的植被进行了修剪与清理,未对重点保护植物造成破坏;架空线路塔基因地制宜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避免塔基大开挖;在施工场地设置了彩条布进行围挡,未对施工区域外的植被造成大面积破坏,也无动物捕杀现象发生。工程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时限、用途使用林地,依法缴纳林地、林木补偿费;对已施工完毕的塔基周边遗留的土方、砂石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清理过程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结束的场地内拆遗留的架线、紧线设备,对施工场地内的可回收的施工材料进行资源回收利用;对已施工完毕的塔基周边原有植被类型恢复,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施工工作中,如发现保护动物活体,避免主动伤及,严禁捕杀,而应采取自我保护性驱赶,使其远离施工场所,并向林业管理部门汇报相关情况;各临时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设施,并恢复原貌或恢复原使用功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落实动植物、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按相关部门要求对施工临时占地、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和恢复等措施;由于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施工期间还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定期编制环境监理报送相关部门。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在线路铁塔醒目位置张贴警示和电磁防护标志,提醒无关人员禁止靠近,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运行期主要设备大修前后,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






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镇沅县绿海路36号2号住院楼6楼介入手术室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普洱市镇沅县人民医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拟在住院楼6楼新增1台DSA,型号为智慧仿生空中机器人uAngio AVIVACE,属于II类射线装置及其他辅助工程。总投资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约59.5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9.6%。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施工噪声、施工废渣、施工废水和建筑粉尘等污染物产生。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有射线装置产生的X射线、臭氧和氮氧化物,设备运行和通排风系统产生的噪声,介入手术产生的医疗废物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情形有:人员误入正在运行的DSA介入室导致误照射;医护人员还未撤离介入室、防护门未关闭即进行曝光,致使相关人员受到误照射;医护人员未穿防护服进行手术受到误照射。本项目误照射可能导致工作人员和公众受照剂量超过《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年有效剂量限值,发生一般辐射事故。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设备安装、调试阶段拟采取的防护措施

设备的安装、调试由生产厂家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工作在DSA介入室屏蔽防护措施已到位、防护门关闭的条件下进行。DSA介入室门外设立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阶段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

本项目DSA介入室的屏蔽防护、有效使用面积及单边长度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要求。DSA介入室与设备间之间的电缆沟、DSA介入室与控制室之间的电缆沟均采用地下U型穿墙方式,电缆沟上方覆盖4mm厚铅板。DSA介入室的通排风管道采用直穿墙设计,风管穿墙前后采用50cm 弯管连接,穿墙处及弯管包裹4mm铅皮。采取上述措施后,电缆沟、通排风系统穿墙位置不影响墙体整体的防护性能,对DSA介入室外的辐射水平影响较小。

(三)其他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医院拟对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进行分区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DSA介入室入口处设计电离辐射警告标志,介入室门上设计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和门灯联锁装置;DSA介入室内侧墙壁、控制台处均设置紧急停止按钮;平开防护门设置自动闭门装置,电动推拉门设置防夹人装置,医院已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医院成立了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制定了岗位职责、个人剂量管理、人员培训、操作 规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个人剂量计按期送检,并建立个人剂量健康档案。医院应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张贴于工作场所墙面醒目处。

(四)其他环境影响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DSA介入室拟采用空调进行通风。DSA运行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经空调通风处理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很小;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水和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置;介入手术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依托医院现有的环保设施统一处理。

(五)可能辐射事故情形的预防措施。DSA介入室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急停按钮,医院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医务人员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停止出束,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号)采取应急措施。

4

海明牧场光伏发电项目

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宝藏镇龙马村

大唐江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普洱普蓝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普洱市江城县宝藏镇龙马村,本工程建设内容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规划容量90MW,分两期建成。本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额定容量60MW(AC),组件安装容量为72.29152MW(DC),预留30MW后期接入,升压站一次性建成一台容量为90MVA的主变压器。规划额定容量60MW(AC),组件安装容量为72.29152MW(DC),建设24个2.1-3.0MW光伏发电单元,安装590Wp单晶硅双面N型太阳电池组件122528块,安装额定功率300kW组串式逆变器200台,安装箱式变压器24台,全站装机容量通过2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输送至海明牧场110kV升压站,后经一回110KV架空线路送出接入系统,变电站规模按1x90MVA设计,集电线路采用35KV直埋电缆与35KV架空线路混合使用,总长度约9.80km.其中架空部分长度3.37km。总投资26769.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约95.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356%。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及保护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施工期、运营期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活动、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营期输电线路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废物料、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临时占地、永久占地、施工活动带来的影响。

(六)电磁环境影响。项目新建输电线路在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环境风险的影响。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类型有废铅酸蓄电池储存不当造成泄漏,变压器油在使用过程中若操作不当造成物质泄漏,泄漏后遇火源或在高温(高于闪点)等特殊情况下,将引发火灾爆炸风险。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同时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可燃垃圾。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天开挖作业;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置;施工优先采用人工拌和;线路评价范围涉及下允河,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且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禁止施工人员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生活设施。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基础优先采用人工开挖的方式进行施工;定期巡检设备和线路各类接口,确保接触良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基础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五)生态环境影响措施。

1.避让措施。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施工材料运输利用已建硬化道路和人行道路,山区林地立塔时,利用山区防火林带、邻近线路的检修道路,避免新开辟大开挖施工道路。

2.减缓措施。划定施工活动范围,设置临时拦挡,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基坑开挖尽量采取人工方式,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山地区域杆塔采取高低腿和主柱加高基础,临时堆土应集中堆放,回填多余土石方平整于塔基占地区域;高塔跨越林区,避免砍伐线路廊道林木,并采用无人机放线等环境友好型施工架线工艺;牵张场优先选择无植被或无自然植被区域,施工临时道路优先利用现有道路;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

3.恢复与补偿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部分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格检查进出施工区车辆和材料、及时销毁外来种;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4.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线居民点进行合理避让;架空线路需严格按照设计规范的设计高度进行设计;项目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0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0m;架空线路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及该处实际线高可能会随着后续设计深入而有所变化,后续设计、施工中应通过控制线高或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架空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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