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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30—6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06-1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4/20240614-00002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6-14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30—6月7日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9-2310757(传真)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

邮 编:665000

2024年430—6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时间
1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矿山卤水生产阶梯井项目普环准〔2024〕16号2024.4.30
2普洱市镇沅县新田光伏电站接网工程普环准〔2024〕18号2024.4.30
3大白树河光伏发电项目普环准〔2024〕19号2024.5.31
4漫湾光伏发电项目普环准〔2024〕20号2024.5.31
5普洱市思茅区南屏西光伏项目普环准〔2024〕17号2024.6.7

注:审批文件原件请到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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