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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4/20250928-00005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28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8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300501000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市级、县级财政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定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在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3.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4.完成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应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核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股)和污染防治股。

所属单位2个(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的单位),分别是: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城区县城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100%,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18微克/立方米;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值为Ⅱ类,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95个,治理率达59.38%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制定印发《墨江县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扎实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有序推进秸秆垃圾焚烧管控及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积极开展餐饮油烟排查治理。二是加强水污染治理,有序推进联珠河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护饮水”工作,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环境执法监管,加快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措施做实县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管控,从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建设用地风险管控等方面,积极推进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辖区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及尾矿库进行隐患排查,暂未发现新产生的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发现尾矿库方面存在问题2个,目前均已督促企业整改完成。四是审核完成52家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云南子鑫环保有限公司积极做好“省平台”的电子转移联单工作,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3.强化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扎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墨江县整改任务111项,已完成整改99项,正在推进12项,其中,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正在整改3项、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正在整改9项。二是积极配合开展中央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督察期间,墨江县接到信访投诉举报件10件,已办结9件,阶段性办结1件。

4.推进监测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监测能力建设,有序推进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已完成持证上岗考核三类18项,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站资质认定(扩项)工作,2024年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4类57项。二是不定期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非现场检查等执法工作,截至11月,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7次、321人次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环保手续办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环评“三同时”执行、排污许可证执行、应急管理等情况。三是持续加强环保执法力度,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2024年完成52家次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抽取19家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8家。受理并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84件。对县内7家重点企业开展2024年执法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5.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制定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普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停止“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的通知》,现已停止“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其他指标建设,墨江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共有40项。目前,已达标完成的有27项,未完成达标的有3项,到年底才出统计数据的有10项。

6.环境保护宣传不断拓展。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 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日、“6·5世界环境日”、“8.15生态日”、生态环境保护进乡村等宣传活动。2024年以来共悬挂宣传横幅12条,向市民发放环保宣传手册6000余份,发放环保购物袋1800余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946994.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2392.53元,占总收入的72.8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884601.93元,占总收入的27.1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0808.25元,增长8.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41703.3元,下降11.2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192511.55元,增长172.31%。主要原本年建设监测站需要开展各项监测工作,相关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154971.2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7472.73元,占总支出的69.99%;项目支出2147498.47元,占总支出的30.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75956.84元,增长13.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7132.99元,下降5.78%;项目支出增加1183089.83元,增长122.6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建设监测站需要开展各项监测工作,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07472.7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51541.47元,占基本支出的90.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5931.26元,占基本支出的9.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7498.4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污染防治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82523.00元,该项目主要满足日常维持单位运转所需;

2.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支出18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3.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经费项目支出16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4.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补助资金项目支出6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各类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案件,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各类执法检查活动。

5.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专项经费项目支出959975.47元,主要用于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有效推进墨江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6.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5062392.5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75%。与上年相比减少641703.30元,下降11.25%,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主要原因本年度有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477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6%,完成年初预算的94.34%。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3338.4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5891.2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9.7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8746.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完成年初预算的95.40%。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4522.06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7994.3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9518.84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711.7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减少,卫生健康(类)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8521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5%,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主要用于2110101行政运行3820218.26元,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5000.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减少,节能环保(类)支出减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36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313648.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减少,住房保障(类)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400.00元,决算为749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30.00元,下降16.6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00.00,决算为40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00.00,决算为3412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54%,完成年初预算的66.1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30.00元,下降30.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1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930.00元,下降30.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400.00元,决算为749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30.00元,下降16.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0800.00,决算为408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1600.00,决算为34123.00,完成年初预算的45.5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相较上年公务接待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930.00元,下降30.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1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930.00元,下降30.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今年相较上年公务接待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所以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相关内容开展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进行工作、检查和项目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931.26元,比上年减少25854.40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资产总额2642650.32元,其中,流动资产179585.11元,固定资产2319847.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3217.5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9253.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80405.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为普洱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单位,故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为普洱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单位,故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300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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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0250928035813171.xlsx
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5092803581317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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