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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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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执法及组织协调工作,开展执法稽查和培训,组织开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协调处理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市生态环境局,为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科)、法制科、执法监督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执法监管工作。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制度。制定市级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加强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管理,探索建立跨区域流域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动执法,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有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一是持续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监管能力。二是强化队伍能力提升。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实战大练兵、交叉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参加重点区域监督帮扶等工作,提升环境执法能力水平。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级、市级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3.强化信访件规范办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规范信访件办理流程,扎实开展矛盾风险化解工作,聚焦信访重点件、重复件,着力化解风险矛盾。 4.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聚焦涉危涉重、化工、尾矿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跨境跨界河流等重点领域和重点流域,毫不松懈抓好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93,407.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93,407.9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5,245.37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93,407.92元,其中:本年收入2,793,407.9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93,407.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5,245.37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93,407.9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93,407.92元,其中:基本支出2,793,407.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5,245.37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6年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93,407.92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415,245.37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135,976.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6.00元,增长0.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38,280.32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693.12元,增长21.21%。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126,596.62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154.57元,增长21.21%。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57,166.24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105.68元,增长18.95%。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0,178.5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16元,增长0.70%。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等。 6.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946,5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0,835.00元,增长19.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行政运行等基本支出。 7.211110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2026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支出。 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178,710.24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269.84元,增长21.21%。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39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69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91.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3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499.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99.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7,6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409.00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1,217,690.41元,其中,流动资产790.00元,固定资产1,205,462.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437.58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5,652.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2,058.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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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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