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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4/20260312-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3-12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
2026-03-12   作者: 点击数: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3.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4.统一领导和管理各分局。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应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生态环境监测科(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法规宣传教育科(生态文明建设)。所属单位1个,即普洱市环境信息中心(非独立核算并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十五五工作打算

一是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哀牢山无量山、南部边境生态屏障重要生态空间保护,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立和完善跨境生态保护合作机制。二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三水统筹,优化调整水功能区划,巩固提升地表水断面水质,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加强噪声、餐饮油烟、恶臭等问题整治;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巩固提升无废城市建设。三是建设美丽普洱示范样板。推进美丽城市、美丽河湖、美丽乡村建设,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档升级。四是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五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的长效机制,构建智慧高效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规范化执法机构,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2.2026年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严格落实督察整改督办工作制度,坚持三个盯住,组织专题会商、现场督办、市级督查等,一体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视巡察反馈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构建常态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排查整治闭环工作体系。

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健全气象会商、预警预报、暗查暗访等机制,扎实开展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与秋冬季颗粒物削减攻坚加快超低排放改造和绿岛建设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锅炉综合整治和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快宁静小区建设;动态开展群众身边污水乱排放问题排查整治,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夯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和风险整治,全力保障水源安全;扎实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与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力争治理率达77%以上全面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完成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重金属风险隐患排查及风险等级分级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

三是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优化生态保护红线疑似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法定保护生态区域生态破坏事件清零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执法检查,开展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排查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四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科学设置预期性、约束性指标,市、县分层细化工作举措、分级谋划支撑项目,高质量编制十五五专项规划;实施新一轮示范创建三年行动,健全统筹机制、强化动态管理,督促指导拟申报地区提升创建质量已命名县巩固创建成果积极争取美丽城市省级专项资金,指导帮扶4个美丽乡村县建成试点县形成示范样板经验,制定美丽河湖建设方案,积极申报优秀案例;推动生态损害赔偿改革纵深延伸,加强跨部门协作提升办理质效。

五是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开展环评要素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助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建立完善项目谋划储备机制,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联合建立资金管理督促联动机制,提升资金执行率持续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执法实战大练兵,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综合查一次,实现严格执法和柔性执法并;加强监测机构质量控制管理,统筹做好县域生态评价研判分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含环境信息中心3,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24(含环境信息中心3,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564,249.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64,249.3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财务总收入 5,735,095.03元对比,增加829,154.29元,增长14.46%,主要原因是2026年在职人员增加,故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64,249.32元,其中:本年收入6,564,249.3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64,249.3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5,735,095.03元对比,增加829,154.29元,增长14.46%,主要原因是2026年在职人员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64,249.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64,249.32元,其中:基本支出6,564,249.32元,与上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35,095.03元对比,增加829,154.29元,增长14.46%,主要原因是2026年在职人员增加,故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00元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82,320.80元,其中:基本支出482,320.8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7,541.12元,其中:基本支出407,541.12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5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8.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4.24元,其中:基本支出2,174.2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9,420.46元,其中:基本支出199,420.4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792.45元,其中:基本支出20,792.45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9,820.83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20.83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894.26元,其中:基本支出19,894.2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0.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682,72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82,724.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1.2110102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5,25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253.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工作中一般行政管理支出。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18,800.16元,其中:基本支出318,800.1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1,035.00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60,997.00元对比,减少38.00元,下降0.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600.00元,与上年公务接待费23,635.00元对比,减少35.00元,下降0.15%,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4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397.00元,与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400.00元对比,减少3.00元,下降0.0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400.00元,与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97.00元对比,减少3.00元,下降0.0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年初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45,629.00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1,968,275.00元对比,增加77,354.00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2026年在职人员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18,840.00元,与上年委托业务费290,000.00元对比,减少171,160.00元,下降59.02%,主要原因是2026年专项业务委托事项减少,故委托业务费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资产总额23,413,030.70元,其中,流动资产9,656,630.69元,固定资产7,405,959.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015,450.00元,无形资产3,334,990.43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资产总额14,702,509.9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10,520.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 2,439,664.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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