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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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301000000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奖金、省级财政、市级、县级财政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定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找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应急监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3.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4.完成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应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核安全核辐射环境管理股)、污染防治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并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核算); 2.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非独立核算,并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一是全力督促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达到成效。二是持续指导督促好问题验收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形成闭环。 2.持续抓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强化统筹协作,加密气象会商,加强联合执法,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持续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澜沧江干流(澜沧县段)、一二级支流(澜沧县段)、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土地开发安全利用;持续推进对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污染管控工作,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控。 3.逐步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和弱项。一是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确保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行,逐年补齐未达“三基本”自然村短板。二是谋划好2025年治理任务,力争完成2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全县治理率提升至76.43%。 4.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快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一是主动推动景迈山“两山”成果运用和转化,加快景迈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工程申报材料。二是按照市级的美丽中国建设云南篇章普洱实践文件要求,加快推进。 5.抓执法监管、监测和要素保障。一是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做好信访件处理,抓好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二是做好日常环境监测和项目环评项目审批和服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单位财务总收入58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0.9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财务总收入577.68万元对比,增加3.24万元,增长0.56%,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故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0.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0.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0.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551.48万元对比,增加29.44万元,增长5.34%,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0.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92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48万元对比,增加69.44万元,增长13.58%,增加的主要原因:2025年单位保障运转工作经费调整为其他公用经费支出,故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0.00万元对比,减少40.00万元,下降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单位保障运转工作经费调整为其他公用经费支出,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党员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0.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8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1.2110399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污染防治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62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15.46万元对比,增加0.16万元,增长1.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42万元,与上年公务接待费5.20万元对比,增加0.22万元,增长4.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2次,共计接待530人次。 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2025年预计公务来访人次增加,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20万元,与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6万元对比,减少0.06万元,下降0.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0万元,与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6万元对比,减少0.06万元,下降0.5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支出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65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51.79万元对比,增加44.86万元,增长86.62%,增加的主要原因: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经费调整到基本支出中,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办公、水电、差旅等运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资产总额1,268.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2.85万元,固定资产704.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1.14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908.97万元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9.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5.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32.32平方米,账面原值510.73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3010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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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18101656782.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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