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洱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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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7日在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段 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普洱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工作。通过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加强领导,抓实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人对审计整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领导也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李庆元书记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忠诚、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刘勇市长要求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抓好落实。2021年以来,市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16次。有力地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二)跟踪督促,提升整改成效。2021年,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9次;市政府办于2021年11月中旬印发了《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有关情况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市审计局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按类别分解形成整改责任清单,对照清单逐项检查落实整改情况;积极配合完成省审计厅对中央和省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督查情况,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三)协同联动,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今年以来,根据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及《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要求,市审计局积极与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及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了审计结果运用的贯通协同。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建议,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14项,有效促进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9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65项。尚有32项未整改到位。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相关约束性制度执行不严、预算不细化的问题,已通过细化预算和将资金拨付至使用单位等方式整改50 177万元。 2.预算执行方面存在收入缴库不及时、上级转移支付未在规定时间内分解下达及占用上级专项资金平衡财政预算的问题,涉及的市本级、县(区)已完成整改。 3.资金管理方面不规范的问题。除往来款长期挂账和结余资金正在整改中,其余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8家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已缴财政16.21万元,申请核销420.70万元,转单位收入或调整账务5.18万元。其余问题涉及6家单位,正在整改。 2.3家预算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3.5家预算单位扩大开支范围5.35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4.针对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已修订制度3项,调整了不相容岗位、完善决策程序和支付手续。 5.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减税降费政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已完成整改。 2.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除275.65万元尚未清偿外,其余已完成整改。 (四)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环境污染风险隐患不同程度存在监管不到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推进滞后等问题,有关区县:一是制定考核办法和实施意见、优化调整重叠面积、撤回用地审批、收回毁林种茶土地、查处违规占地、违章建筑等措施,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二是按照《云南省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快城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场的建设,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医疗废物处置。三是安排化解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资金200万元,重启土地确权工作。 (五)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14个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未招标的问题,除1 150.64万元和未招标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余问题已完成整改。 2.3条高速公路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到位注册资本金6 950万元、已归还原渠道301.38万元,已进行账务调整26 289.96万元、已据实列支征地拆迁成本11 000万元。其余资金正在整改。 3.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拨付使用安居工程资金10 114.96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455.82万元;已完成2094套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已安排使用317套空置的保障房;已清退违规享受的住房保障待遇758户,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19.12万元;已收缴欠缴的租金482.21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形成的资产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55 917.73万元;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4.针对澜沧县2020年华能帮扶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收回资金116万元;清理结余资金388万元;已建立利益链接机制,已分配合作收益10.02万元;已对2个部门和17个乡(镇)涉及的19人进行了约谈;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5.针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少缴或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已全部收缴;未参保的重点人群已按规定参保,多支付社会保险基金已收回190.26万元;违规收费已追回232.38万元。 (六)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企业已完善管理制度、议事决策程序和资金审批手续,加强资产采购管理,调整不相容职务,收回借出资金。 2.针对3户企业经营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1户已完成目标任务,1户已实现扭亏为盈,1户将加强管理,争取完成经营目标。 3.针对企业用工及工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清退非全日制人员14人,部分超出比例的人员待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通过逐步调减用工数量等方式整改到位。 4.针对2户企业对投资或出借资金等重大经营决策未报国资委备案或审批的问题,大众押运公司出借资金本息已全部收回,并上报国资委进行借款事项及协议备案;普洱茶投集团已就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向普洱市国资委提交了专门的事项报告说明。 5.针对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计提法定盈余公积92.80万元、工会经费98.51万元,已调整商誉383.42万元,已暂估入账资产11 950.31万元,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七)其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现已提起行政诉讼,涉及发票不规范的问题税务机关已进行处理。 2.针对支付手续不规范、支付依据不充分等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通过加强管理、规范核算等方式整改;借出的项目前期费已收回136万元;未入账的资产已按规定入账,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已完善,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3.针对未按规定招标、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单位已作了说明,有关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按要求积极整改,审计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但尚有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主要原因为:一是财政运转困难。受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融资渠道受限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下降,刚性支出增长快,财政自给率低,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造成资金类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整改。二是企业筹集资金难。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等影响,流动资金紧张,相当一部分企业举步维艰,欠债资金偿还难度进一步加大。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如:往来款长期挂账等,因时间跨度长,整改存在一定难度。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对后续整改工作采取了分类施策、压实责任等措施,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将进入新阶段,面临新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律责任,在下一步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及全市政府系统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从以下3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审计整改责任,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制度。强化政府督查、部门检查工作,从改革的视角审视问题,推动问题标本兼治。被审计单位切实担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审计整改清单和台账管理制度。主管部门履行好对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审计机关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督促责任,持续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和“回头看”。 (二)融合贯通,形成合力。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相结合,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相贯通。推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列入对相关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政府督查部门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向人大常委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相关单位提供审计结果,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整改情况。 (三)多措并举,精准整改。加强研判分析,重点分析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等深层次因素,以审计整改促进机制制度完善和管理能力提升。加强审计整改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效率、质量和信息反馈的即时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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