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洱市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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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洱市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8月27日在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段 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工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1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全市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级财政管理、全市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和1个县级财政决算情况。根据上报省财政厅的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 749 886万元,支出总计2 712 812万元,结余结转下年支出37 0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01 963万元,支出总计494 999万元,年终结余6 9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 656万元,支出总计1 650万元,年终结余6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34 829万元,支出539 350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 52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87 733万元。以上数据与财政部门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一)全市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县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和将医疗机构收入纳入非税收入,共计1 244.60万元。二是1个县收回的存量资金132.75万元未在2年内安排使用,形成二次沉淀。三是市本级和2个县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进行清理65 568.69万元。
(二)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69.05万元。二是14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 722.20万元。
(三)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决算收入不实1 377.78万元。二是应收未收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8 844.49万元。三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采取“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连续3年实现了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
(一)市级部门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3个单位决算草案编报不实179.22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56.95万元。二是5个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370.70万元。
(三)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73个一级预算单位及7所市直属学校共计80个部门(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5个单位应收未收、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97.87万元。二是扩大开支范围、挤占专项资金60.67万元。三是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8 505.74万元。四是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1 839.87万元。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风险审计情况。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全市2019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6个县和2个单位项目推进慢。二是2个县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三是2个项目实施单位扩大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110万元。四是相关配套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6 253万元。
(二)脱贫攻坚审计情况。对除澜沧县外的8个贫困县产业扶贫和18个乡(镇)脱贫攻坚及华能集团帮扶资金情况进行审计。
1.产业扶贫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拨付、使用、调整不及时,未能有效发挥使用效益989.40万元。二是部分产业扶持项目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三是个别县产业扶持政策未落实,资金兑付不及时276.54万元。四是项目申报实施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缺失。
2.18个乡(镇)脱贫攻坚跟踪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精准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11.70万元。二是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拨付、使用、调整不及时,未能有效发挥效益868.05万元。三是挤占涉农整合资金5万元。四是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整867.18万元。五是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等。
3.华能集团帮扶资金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未能有效发挥效益2 249.25万元。二是19个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未公开招标,涉及项目资金1 554.95万元。
(三)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2019年全市审计机关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11个。市审计局具体实施了1个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在乡(镇)、村级未得到全面落实。二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质量不高,划入了不具备耕作条件土地面积5 690.45公顷,坝区高质量耕地未纳入基本农田1 156.18公顷。三是建设用地批而未供46.25公顷。四是未批先用土地100.3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4.89公顷。五是无证从事渔业生产网箱养殖196户。六是85个采(探)矿权与生态红线累计重叠面积10 400.54公顷。七是应缴未缴市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185.93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减税降费政策、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等重大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情况。
(一)减税降费政策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国家减税降费及疫情防控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多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未及时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及社会保险费470.82万元。
(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不实,个别县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清欠口径认识不清,统计口径存在分歧。
(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分配和使用不及时4 668.65万元,购买防控所需的资产的产权归属不明晰等。
五、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1.26个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或跟踪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7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5 739.47万元。二是待摊投资不实1 156.58万元。三是违规出借项目资金4 000万元。四是8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4 658.38万元。五是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变更、投资超概算未报批等。
2.“能通全通”3条高速公路审计调查情况。对思茅至澜沧、南涧至景东、景谷至宁洱3条高速公路开展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存在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不完善以及部分征拆工作未完成等情况。二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存在应招标未招标、个别标段未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等情况。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对2个县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医保资金管理仍有风险,查出定点医疗机构及个人骗取医保基金22.86万元。二是医保政策落实不到位,单位和个人欠缴医疗保险费110.19万元,75名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未参保。
(三)墨江5.9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闲置,未能发挥效益1 245.90万元。二是前期规划编制不科学,实施调整变化较大及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三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环境影响评估手续不完善、完工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等。
(四)其他民生资金审计情况。对工业园区木里河片区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应付未付农户征地补偿款860.59万元。二是多付村民小组集体林地补偿款4.80万元。
六、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19年对27户市属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2016年-2018年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0户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购买土特产等70.36万元。二是7户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未向市国资委报备54 690.95万元。三是13户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获取或开具发票、未上缴财政收入、超合同约定付款等问题。四是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办理在建工程决(结)算或资产移交。五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95 604.98万元。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2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不作为乱作为及监管不力;二是个别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购买礼品;三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混乱,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四是民生项目实施及政策落实不力;五是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转移收入、挪用资金、利益输送。
八、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细化预算编制,压缩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和预拨资金规模,着力推动过“紧日子”;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的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大预算统筹和存量资金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减少资金闲置或沉淀;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审计,提升成果应用。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细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的成效,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着力稳企业保就业。落实普惠金融政策,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财政资金预算与项目规划对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特别是做好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有效衔接,争取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三)强化约束,防范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禁通过违法违规融资新增隐性债务;进一步清理核实隐性债务的总体规模、结构以及还本付息情况,切实履行责任,分类分级落实偿债资金来源,避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
(四)完善管理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完善治理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和有效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兼)职和薪酬管理、业绩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强化依法依规经营、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真实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跟踪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督促检查等监督有机贯通,增强监督合力,对拒不整改和屡查屡犯的单位和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的报告工作,促进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推动问题源头治理。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内容以附件形式反映,除涉密项目外,将依法向社会公告。目前,有关县(区)和单位对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全面整改情况将于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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