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洱市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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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洱市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8月26日在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普洱市审计局局长 段 萍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8年,全市审计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审计厅、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三大攻坚战,积极服务我市绿色跨越式发展。 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改善民生,持续推进各项事业,全市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市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完善制度措施,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筹措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24 930万元,整合扶贫资金258 865万元。健全落实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出台了《普洱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性文件,积极化解隐性债务856 536万元。坚持绿色发展,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全市财政筹措安排节能环保支出81 399万元,重点支持落实河(湖)长制、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黄标车淘汰等工作。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稳步推进财税改革。预算管理改革向纵深发展,积极改革预算编审体系,全力推进预算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社会和个人税费负担187 471万元。 ——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支出。全市民生支出完成2 219 8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70%。筹措安排教育支出485 879万元,社会保障支出434 028万元,医疗卫生360 561万元,墨江抗震救灾应急资金18 100万元。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 重点审计了市级财政管理、决算(草案)编制和宁洱县财政决算情况。根据上报的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市本级预算收入总计2 669 955万元,支出2 641 5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40 178万元,支出209 8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 854万元,支出1 823万元。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政府性基金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报表数与2019年2月向市人大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一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告支出数406 803万元,报表反映381 666万元,差异25 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收支总表系统软件公式错误,未能反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支出数,导致差异。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应入未入非税收入417.15万元;二是专项指标年终未结转4 942万元;三是预拨资金年终未转支出41 502.92万元;四是应调入未调入资金289.12万元。 (三)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决算收入不实7 016.80万元;二是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三是违规调减上级专项指标30 753万元;四是调入资金不规范24 568.05万元;五是往来款长期挂账95 593.16万元;六是资产管理不规范;七是财政往来款未反映64 020.30万元;八是未取得发票支付工程款2 400万元;九是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388万元;十是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1 925.31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普洱市审计局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采取“重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连续2年实现了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 (一)市级部门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2个单位决算草案资产负债编报不实43.64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0.83万元;二是3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64.14万元;三是4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6 346.51万元;四是2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47.37万元;五是1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47.54万元;六是1个单位内控制度更新不及时。 (三)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13.24万元;二是16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775.24万元;三是5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41.42万元;四是4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83.94万元;五是4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5 590.62万元;六是8个单位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11 345.21万元。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 (一)脱贫攻坚审计 1.2个县脱贫攻坚审计情况。发现的问题:一是精准政策落实不到位7 306.62万元;二是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987.14万元;三是绩效管理不到位438.22万元;四是其他6 131.78万元。 2.华能集团帮扶脱贫攻坚资金审计情况。发现的问题:一是精准识别不到位或超范围623.02万元;二是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2 984.23万元;三是部分产业扶持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 3.扶贫预算执行及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一条线”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扩大开支范围0.98万元;二是应缴未缴财政资金257.71万元;三是“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8.18万元;四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341.52万元;五是项目管理不规范1 482.71万元;六是资金核算管理不规范11 684.94万元;七是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项目进度34.52万元;八是往来款长期挂账848.61万元;九是其他1 728.01万元。 (二)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2018年全面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全市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12个。市审计局具体实施了1个县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在乡(镇)、村级未得到全面落实;二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497.94亩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未与国土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三是工业园区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不到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合规;四是未批先用土地435.97亩;五是建设用地闲置545.41亩;六是建设用地批而未征2 145.92亩、征而未供1 488.39亩;七是在已整治土地进行退耕还林,面积116.61亩;八是将坡度小于等于25度基本农田进行退耕还林 1 947.13亩。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坚持把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作为审计工作重中之重,连续6年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2019年,重点审计了减税降费政策、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重大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情况。 (一)减税降费政策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降费、降成本重点任务及政策承接不及时;二是应退未退已取消的收费2.36万元;三是延期收取育林基金1.76万元;四是无依据收取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0.59万元;五是无依据收取保证金106.44万元;六是应退未退保证金3 540.68万元。 (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清欠台账建立不完整,2个县多报拖欠账款1 373.11万元,3个县(区)少报拖欠账款1 568.05万元;二是部分部门制定和落实清偿计划不到位5 312.39万元;三是2个县未建立防范新增欠款的工作机制、采取相应措施;四是市、县两级财力有限,虽积极开展清欠工作,但偿债资金来源难以落实。 五、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 (一)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 861.9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投资2 757.01万元;待摊投资104.35万元。 (二)2015—2017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补助资金未直拨基层医疗机构;二是未按规定标准配套补助资金76.89万元;三是未按规定下达补助资金1 188.57万元;四是占用专项资金372.85万元;五是扩大开支范围366.96万元;六是会计核算不规范3 560.22万元;七是未按协议支付服务资金1.95万元;八是未按规定考核清算项目结余资金407.95万元;九是提高开支标准0.83万元;十是固定资产未入账18.61万元;十一是购置资产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27.43万元;十二是多结算补助资金39.74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压实责任,持续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着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全市重点工作,大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用好财政投资基金和债券资金政策,认真查找影响和制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原因,进一步细化措施办法,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二)优化配置,提升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效率。强化绩效意识,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有效盘活沉淀资金资产资源,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合理划分市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注重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的有效衔接,防止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措施,继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被审计单位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问题成因,从源头上整改问题,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切实解决屡审屡犯问题,主动公告问题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和问责力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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