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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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30日在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普洱市审计局局长 马利波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2023年7月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项目199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49.77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7.35亿元,上交财政2.21亿元,挽回(避免)损失0.4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过去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面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系列三年行动,一体推进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全力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经济持续恢复向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一)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57.56亿元,支出总计348.05亿元,结转9.5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71.76亿元,支出总计70.72亿元,结转1.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3149万元,支出总计2107万元,结转104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6.26亿元,支出83.20亿元,本年收支结余3.0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6.39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未有效压减且不降反增。二是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不足。12个市级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统筹不到位,未优先用于安排单位支出。三是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资金未清算缴库或拨付县2336.98万元。四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 (二)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对1个县2022年度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调整批复不及时。二是违规出借财政资金2500万元。三是国库应划转未划转预算单位代管资金3026.13万元。四是财政资源统筹不到位。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1084.64万元,结转2年以上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1765.58万元。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4个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执行不到位。1个部门2021—2023年工会经费支出超预算123.42万元,1个部门二次分配专项资金5万元。二是过紧日子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不减反增。三是2个部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5.70万元。四是4个部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4.89万元。五是1个部门长期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处理17.13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一)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审计情况对全市2021—2023年耕地保护及粮食安全政策贯彻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5个县未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审批工作,7个县4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按上级规划要求实施,4个县9993.82万元项目资金被统筹,致使11.4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无法按期完成。二是耕地流出图斑整改质量不高。抽查全市741块完成整改并已举证通过省级审核的耕地流出整改图斑,发现288块图斑不同程度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占38.9%。三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3个县挤占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资金2053.76万元,3个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等补助农户资金兑付不及时1010.65万元。四是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9个县144个项目预算超定额标准计费3714.06万元,6个县违反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规定规避公开招标、围标串标,7个县34个土地整治项目虚报建设面积3.4万亩。 (二)乡村振兴审计情况对2个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兜底执行不到位。1个县欠缴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492.94万元和未按规定发放53人高龄补贴等8.57万元;1个县未经村民同意将4个村民小组1.59万亩林地流转给民营企业并办理林权证,未兑现农户792头生猪异常死亡扑杀补助84.52万元。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县通过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违规确定中标人,1个项目直接指定无施工资质企业垫资1179.50万元进行建设。三是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2个县违规向民营企业出借财政资金5300万元,虚列支出套取项目补助资金1697万元,1个县占用到户补助资金1897.21万元,25名村干部违规领取公益性岗位工资14.38万元。四是群众利益保障不到位。2个县产业帮扶企业拖欠村集体和农户分红收益628.73万元,未按期归还扶持资金1919.75万元存在损失风险。五是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县违规使用5162万元村集体资产抵押贷款,村集体资产长期不入账75项5467.39万元;1个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786.15万元,18个肉牛养殖场建成后闲置未能发挥预期效益。 (三)防灾减灾救灾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对全市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县未编制“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未对“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开展中期评估、未完成基层村(社区)“六个一”建设。二是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县滞拨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资金776.98万元,2个县未足额保障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等89.40万元,1个县5个乡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不到位。三是项目建设滞后。2个县3个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推进缓慢,10个县387所幼儿园未按规定安装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设施。 三、资源环境审计情况(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对1个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差距。两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体受到不同程度污染,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种植桉树等35.98亩。二是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并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三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农经权耕地与天然林重叠面积426.12亩。四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有待加强。土地用途管制责任不落实、违规占用土地38.50亩、建设用地闲置112.70亩,未按规定要求监督矿产企业进行土地复垦,中心城区规划项目占用专项资金200万元。 (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对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报世界遗产经费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78.42万元,向下属子公司无息出借资金700万元。二是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不到位。项目前期设计深度不足、后期无人跟踪管护,造成122万元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三是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长期未入账6243.42万元。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一)教育经费保障审计情况对全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同比下降2.8%。二是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县截留挪用教育专项经费2323.58万元,市县两级未及时安排拨付教育经费3732.58万元。三是教育收费管理不合规。1个县违规收取周末课后延时服务费,2个县坐支非税收入131.19万元,1个县违规减免保教费4.98万元。 (二)社会福利资金审计情况对全市2020—2022年度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社会福利政策执行不到位。全市44家单位未缴残疾人保障金,向35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高龄补贴、残疾人补贴16万元,608名残疾人应享未享补贴。二是社会福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不规范。市级和5个县未及时足额拨付福利资金1056.55万元,市级和3个县超范围使用福利资金77.85万元。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县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41.75万元,投资2968.74万元残疾人康复中心建成后闲置未发挥社会效益。 (三)投资项目审计情况对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1个项目建设合同签订未经集体决策,涉及投资金额2400万元。二是建设管理不规范。3个子项目以单一来源和竞争性磋商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项目资产6589.77万元权属不清、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1个项目投资控制不严,多计工程投资1341.01万元;1个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未按环境保护设计要求开展环境监测、污水处理等环境保护工作。三是投资效益未能有效发挥。 五、企业审计情况(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对1户市属国有企业及所属的部分二级公司共计16户企业2021—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4.34万元。二是资产负债损益不实。三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环节问题多发频发。2户企业在物资采购、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串标、虚假招标,4户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1户企业上报市国资委考核数据不准确512.57万元。四是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存在缺陷。8户企业业务招待费等报销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2户企业违规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6.61万元。 (二)市属森工企业审计情况对3户市属森工企业2021—2022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负债损益不实。3户企业会计报表少反映公益林项目资产负债损益2.99亿元,1户企业土地补偿952.74万元未转损益,1户企业预提费用2707.61万元未及时清理。二是资产管理责任缺失。2户企业移交当地管理的“三供一业”资产1213.20万元未作账务处理,1户企业214项净值为1006.40万元的固定资产有账无实,1户企业744亩茶叶、芒果形成账外资产。 六、审计移送案件线索情况2023年7月以来,审计部门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81件。主要涉及5个方面:一是滥用职权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政策落实不力等51件。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6件。三是违规征地、占地、出让等自然资源类问题2件。四是违反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规定、超概算投资等20件。五是违规举债和拖欠企业账款2件。 七、审计建议(一)加强财政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从预算源头压减一般性和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以及无效低效专项资金,加大“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及重点项目支出保障力度。深化预算执行。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确保支出效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面推进各类资金实质性整合,完善自有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协调、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质效。严格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督促预算单位科学合理确定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加大预算评价的深度和覆盖面,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或调整的依据,更好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 (二)防范重点领域风险,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财政领域。优化完善财力转移支付分配方式,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并向困难县倾斜,防范财政风险。民生领域。突出抓好教育、社保、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等行为,切实保障群众权益;着力构建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和平急结合的物资储备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国资国企领域。健全国有企业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健全细化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防范经营不善、决策不当等造成重大投资损失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资源环境领域。加大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查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变形走样,以及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严厉打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正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视为单位行为而忽视追究个人责任的倾向,对财经纪律严重松弛、问题相对多发的单位和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曝光一批,形成强大震慑,避免破窗效应。深入揭示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当好政策落实“督查员”和经济运行“安全员”,持续擦亮“国家审计”金字招牌。
注:本报告正文中对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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