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审计局关于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普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20日至4月21日,对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普洱市文旅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普洱市博物馆、普洱市美术馆、普洱市图书馆3个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普洱市文旅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普洱市文物局牌子,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普洱市文旅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内控制度基本有效。能及时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但存在部分资金长期结余未使用、会计核算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等方面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结余资金20 410元已达到两年未使用。
2.会计核算不规范。
3.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录入不完整。
4.合同签订不规范。
5.网络安全责任制等制度未落实。
6.网络安全防护不合规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部门结余资金20 410元已达到两年未使用的问题,要求普洱市文旅局将结余资金自行上缴市级财政;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普洱市文旅局今后规范处理相关会计事项;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录入不完整的问题;要求普洱市文旅局今后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要求普洱市文旅局督促普洱市美术馆完善合同相关条款同时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确保合同履行情况得到有效监控;关于网络安全责任制等制度未落实的问题,要普洱市文旅局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年)的规定,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完善健全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关于网络安全防护不合规的问题,要求普洱市文旅局、普洱市图书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要求普洱市图书馆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普洱市文旅局进行了认真整改。根据普洱市文旅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3年8月10日,整改情况如下:针对部门结余资金20 410元已达到两年未使用的问题,普洱市文旅局2023年6月20日已将结余资金20 410元全额上缴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普洱市文旅局已于2023年5月15日调整做账务处理;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录入不完整的问题,普洱市文旅局已于2023年5月12日补录完善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普洱市美术馆已积极进行了整改,于2023年7月26日修订完善并印发了《普洱市美术馆合同管理制度》;关于网络安全责任制等制度未落实的问题,普洱市文旅局进行了整改并印发了《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络安全责任检查考核制度》;关于网络安全防护不合规的问题,普洱市文旅局进行了整改,重新购买了互联网防火墙,完成了互联网防火墙数据更新工作,普洱市图书馆于2023年6月28日委托云南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对Interlib图书馆集群管理系统进行了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
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普洱市审计局自2022年2月至4月,对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下属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等有关单位进行了必要的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9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22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2022年末实有人员26人,实有车辆1辆。市住建局除机关外有5个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人员编制71人,核定车辆编制6辆,2022年年末实有人员67人,实有车辆6辆。
审计结果表明,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但仍存在多报销费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支付驻村队员补助费用2.15万元。
2.询价采购程序不规范。
3.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6 518.78万元。
4.往来款项记账不规范5 672.56万元。
5.未及时缴纳税款4.22万元。
6.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2 769.91万元未整改。
7.网络安全防护不合规。
8.权限保密管理不符合规定。
9.未在定点企业进行公务出行租赁服务。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整改,一是收回违规资金;二是进一步核实情况进行账务调整;三是制定相应内部管理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及时落实各项问题整改。二是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对往来款项管理,避免长期挂账或造成资金损失。四是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升网络防御能力。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进行整改:对多支付驻村队员补助费用2.15万元问题,已上缴省财政厅1.99万元和退回市财政0.16万元;对询价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已制定内控制度,2023年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6 518.78万元问题,已对接相关部门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往来款项记账不规范5 672.56万元问题,已调整账务1 500万元,其余已对接相关部门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未及时缴纳税款4.22万元问题,已整改1.26万元,其余已对接相关部门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2 769.91万元未整改问题,已整改41.59万元,其余已向相关房地产企业进行催缴;对网络安全防护不合规问题,已将中心机房改造纳入 2024年预算;对权限保密管理不符合规定问题,已制定内控制度并调整查核系统操作人员;对未在定点企业进行公务出行租赁服务问题,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至2022年度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普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14日至4月21日,对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2020年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下属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个二级预算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至2022年,财政下达市残联预算总额为3 162.52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 773.96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 388.63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至2022年收入合计3 162.59万元,支出合计3 162.59万元。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0元;财政下达市残联本级2020年至2022年度预算总额为1 480.73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935.72万元,追加调整预算545.01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至2022年收入合计1 419.55万元,总支出1 419.5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残联2020年至2022年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但也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项目规划不合理,部分小区未建成或建成后闲置;
1.违反规定支付酒店住宿费2 730元。
2.残疾人就业培训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2 519 131元。
3.少缴康复服务公建民营项目资源使用费618 301.76元。
4.往来款长期挂账897 183.5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普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违反规定支付酒店住宿费2 730元的问题,要求市残联督促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收回上述违规支付的住宿费;对残疾人就业培训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2 519 131元的问题,要求市残联督促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严格执行《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少缴康复服务公建民营资源使用费618301.76元的问题,要求市残联督促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将上述公建民营项目资源使用费及时上缴财政;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897183.57元的问题,要求市残联督促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及时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往来款项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内控执行效率;三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确保实现绩效目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残联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问题整改工作,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关于违反规定支付酒店住宿费2 730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已收回上述违规支付的住宿费2 730元,并上缴市级财政,已完成整改;关于残疾人就业培训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2 519 131元的问题,市残联通过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组织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再要求,今后严格执行《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关于少交康复服务公建民营资源使用费618301.76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市残联已督促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对上述少交的资源使用费618301.76元缴入市级财政,已完成整改;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897183.57元的问题,市残联自2016年以来高度重视长期挂账资金处理化解工作,但因企业破产、债务人无还款能力等原因,资金难以追回,目前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