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主城区人居环境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普洱市审计局自2022年8月至10月,对普洱市主城区人居环境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普洱市主城区人居环境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共由六个板块构成:共涉及主城区561个小区、43个城郊村组、8条市政道路和1个全民健身文化活动广场,项目估算总投资57 261.05万元。目标工期36个月。
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于2020年6月20日开工建设,截至2022年8月31日,根据工程进度测算,建安工程完成投资为45 658.46万元,完成工程进度79.7%。共到位资金22 486.49万元,资金到位率39.44%。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在项目建设中基本执行了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但存在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编制和获批项目初步设计;
2.先开工后办开工许可证;
3.未到位资金34 516.51万元;
4.履约保证金缴纳单位与中标单位不符;
5.思茅区财政部门滞留项目资金1 008.48万元;
6.子项目存在潜在投资规模缩减(增加);
7.部分项目完工未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管理;
8.未按规定方式选聘招标代理机构。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普洱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法整改,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初设、变更和验收移交等程序;二是积极筹措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保障项目进度。二是科学规划前期准备工作,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三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普洱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编制和获批项目初步设计问题,已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对先开工后办开工许可证问题,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未到位资金 34 516.51万元问题,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履约保证金缴纳单位与中标单位不符问题,已完善相关手续;对思茅区财政部门滞留项目资金1 008.48万元问题,已全部拨付到位;对子项目存在潜在投资规模缩减(增加)问题,已主动对接主管部门待完善相关变更审批程序;对部分项目完工未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管理问题,目前已完成432个小区验收移交工作;对未按规定方式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问题,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普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专项
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普洱市审计局自2022年10月至11月,对普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普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由管网38.13km,雨污混流混接点改造350处,新建4座截污调蓄水池构成,工程投资概算19 155.35万元,建设年限2019年-2021年。
普洱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于2019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截至2022年9月30日,工程进展情况如下:完成了350处雨污混接点以及38km污水管道改造;4座截污调蓄水池均未完工(其中1个完成主体框架工程、2个完成污池浇筑工程,1个完成基坑开挖工程),工程累计完成投资9283.76万元,完成工程进度58.89%,到位资金5 242.68万元,到位率27.97%。目前,该项目处于半停工状态,未按照批复的建设期限完成。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普洱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建设履行了法人制、施工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财务管理基本规范,现阶段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问题。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先开工后补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EPC总承包合同部分内容签订不规范;
3.未按规定方式选聘招标代理机构;
4.项目未按建设工期完工;
5.项目资金未到位13 502.57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普洱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改,一是完善总承包合同;二是确保项目尽快完工;三是积极筹措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积极筹措配套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使项目产生预定的投资效益。三是加强建设法规学习,规范项目工程建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普洱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已进行整改:对先开工后补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问题,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EPC总承包合同部分内容签订不规范问题,已签订补充协议;对未按规定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问题,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项目未按建设工期完工和项目资金未到位13 502.57万元问题,已向政府和主管部门汇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西盟县乡村振兴产业帮扶相关项目资金
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普洱市审计局自2022年6月至8月,对西盟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西盟县)乡村振兴产业帮扶相关项目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产业帮扶政策措施落实、项目资产资金管理等方面内容,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紧紧围绕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产业帮扶相关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抽查资金24 510.68万元(占当地同期产业帮扶资金投入的34.88%),涉及项目63个、部门9个、企业4个、乡镇4个、行政村21个,入户走访农户46户。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审计结果表明,西盟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聚焦产业帮扶项目建设,实施产业扶持政策;聚焦当地的生物资源、生态资源和环境资源优势,发展橡胶、甘蔗、茶叶等产业;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西盟县共投入财政衔接资金32 154.4万元,涉农整合资金3849.65万元,用于建设144个产业帮扶项目,新增发放小额贷款3 683万元、创业担保贷款6096万元,惠及946户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通过项目实施、金融扶持等方式加大对群众产业扶持力度,累计投入产业扶持资金73 357.8万元,实施产业项目358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项目规划不合理,部分小区未建成或建成后闲置;
(二)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应招标未招标、无施工资质企业垫资建设;
(三)产业项目制定不科学、后续培育不足,蜂群损耗率大、存活率低;
(四)产业项目库建设执行不规范;
(五)资产收益扶贫存在安全隐患;
(六)产业项目未与脱贫群众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
(七)政策性保险理赔未有效落实;
(八)应收未收资产收益;
(九)主要产业帮扶资金监管不严,造成资产流失或效益不佳;
(十)违规报销差旅费3万元;
(十一)勐梭镇王莫村肉牛养殖项目应分红未分红及本金未归还合计220万元,且养殖场资产闲置;
(十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其他问题。中课镇违规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村集体账户往来款长期挂账225.86万元;勐梭镇村集体经济核销报账依据不规范3.47万元;农户收益滞留在村集体账户43.12万元;将村集体账户利息收入作为非税收入上缴财政6.8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普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产业项目规划不合理,部分小区未建成或建成后闲置的问题,要求西盟县政府在后期实施项目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布局和推进,合理进行资金配置,坚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效果评估并举,确保资金投向科学合理、安全高效;对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应招标未招标、无施工资质企业垫资建设的问题,要求西盟县政府应督促西盟扶投公司及有关单位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产业项目制定不科学、后续培育不足,蜂群损耗率大、存活率低的问题,要求西盟县政府应督促农科局和各乡镇加强中蜂养殖项目管理,注重产业后续发展,加强养殖人员技能培训,尽量减少损失;对产业项目库建设执行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西盟县政府应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项目,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在项目实施前进行充分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慎重选择适宜的项目,保证项目实施取得经济效益;执行项目库管理的规定,优先从项目库中选取实施项目;对资产收益扶贫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要求西盟县政府应督促西盟扶投公司兑付农户及村集体收益,督促县农科局尽快收回中蜂托管项目中未兑现的资产收益,并及时兑付农户,强化项目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产业项目未与脱贫群众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的问题,要求西盟县政府应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产业帮扶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户参与项目实施,充分受益;督促县农科局加强对产业项目运作的指导,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切实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对政策性保险理赔未有效落实的问题,要求西盟县政府应督促县农科局尽快与承保机构对接,及时对投保农户进行理赔,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对应收未收资产收益的问题,要求西盟县政府应督促县扶投公司尽快收回拖欠的利息和租金64万元、督促中课镇将项目资产划转村集体账户,并做好账务处理;对主要产业帮扶资金监管不严,造成资产流失或效益不佳的问题,一是要求西盟县政府应督促西盟扶投公司实施的肉牛养殖项目按约定收益尽快兑付,避免村集体资金和农户的损失,二是督促县农科局将留存在各合作社账户上的养殖管理津贴150万元全额收缴县级财政,重新统筹安排用于项目库的相关产业;对违规报销差旅费3万元的问题,要求西盟县政府应督促勐梭镇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勐梭镇王莫村肉牛养殖项目应分红未分红及本金未归还220万元,且养殖场资产闲置的问题,要求西盟县政府应督促勐梭镇尽快收回合作本金和分红,并将应分配未分配的收益兑付到相关农户,保障农户合法利益;对中课镇违规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村集体账户往来款长期挂账225.86万元、勐梭镇村集体经济核销报账依据不规范3.47万元、农户收益滞留在村集体账户43.12万元及将村集体账户利息收入作为非税收入上缴财政6.81万元的问题,要求西盟县政府应督促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审核把关报账材料,清理往来款项、兑付农户收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杜绝违规出借资金和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产业帮扶项目和资金的长效监管;二是加强产业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三是加强产业帮扶项目的后续管理;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五是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西盟县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积极进行整改。对产业项目规划不合理,部分小区未建成或建成后闲置的问题,组织编制了《西盟县“一县一业”肉牛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制定印发了《西盟县加快肉牛产业发展十三条措施》,积极引进3家有实力的养殖企业合作;对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应招标未招标、无施工资质企业垫资建设的问题,西盟扶投公司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西盟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的决定》;对产业项目制定不科学、后续培育不足,蜂群损耗率大、存活率低的问题,各乡(镇)针对年度增量编制中蜂产业2023年工作方案,加强产业后续培育,聘请技术人员对各乡(镇)中蜂项目进行指导,争取资金在勐梭镇王莫村实施中华蜂养殖基地项目;对产业项目库建设执行不规范的问题,通过核桃种植管理技术培训,提高群众种植管理水平,项目库外实施项目已录入西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对资产收益扶贫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西盟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西盟县肉牛产业入股资金分红资金年度支付计划》已支付分红资金208.2万元,养蜂公司已兑付16.80万元;对产业项目未与脱贫群众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的问题,县、乡(镇)分别制定了2023年度蜂业发展工作方案,落实产业帮扶项目利益联结机制,落实肉牛产业发展工作要求,兑现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对政策性保险理赔未有效落实的问题,西盟县政府已督促保险公司完成理赔54.66万元;对应收未收资产收益的问题,西盟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收回场地租金16万元,已收回拖欠利息48万元,中课镇会计代理中心已将发电收入1.11万元纳入收入核算;对主要产业帮扶资金监管不严,造成资产流失或效益不佳的问题,西盟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西盟三江并流牧业有限公司签订《〈西盟县肉牛托管养殖合作协议〉补充协议》,截至2023年3月3日,已收回购牛资本金110万元,各乡(镇)已将150万元养殖管护管理津贴上缴县级财政;对违规报销差旅费3万元的问题,勐梭镇政府已将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勐梭镇王莫村肉牛养殖项目应分红未分红及本金未归还合计220万元,且养殖场资产闲置的问题,勐梭镇人民政府、王莫村委会与相关农民合作社签订还款协议,王莫村委会已与相关公司达成合作盘活资产效益;对中课镇违规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的问题,已督促中课镇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村集体账户往来款长期挂账225.86万元的问题,勐梭镇、中课镇均下发《催告函》对相关村委会及人员催款;对勐梭镇村集体经济核销报账依据不规范的问题,勐梭镇已开展业务培训;对农户收益滞留在村集体账户43.12万元的问题,勐梭镇已全部兑付到受益农户;对将村集体账户利息收入作为非税收入上缴财政6.81万元的问题,勐梭镇向西盟县税务局递交了“退税申请”,西盟县税务局已承办该项退税业务。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2021年度预算执行、决算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普洱市审计局于2022年10至12月,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澜沧县)2021年度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6 629万元,支出552 365万元,年终结余14 2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4 946万元,支出157 665万元,年终结余7 28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2万元,支出244万元,年终结余6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6 949万元,支出129 114万元,本年结余-2 1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 02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澜沧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总体要求,积极应对和化解财政收支矛盾,优化财政收支结构,集中财力重点支持“三保”、疫情防控防治、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领域,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但审计也发现财政管理中还存在占用上级专款平衡财政预算、虚列支出、违规转移专项债券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不细化,代编预算规模持续增长;
(二)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19万元;
(三)占用上级专款平衡财政预算;
(四)违规调入资金并重复列支26 567.06万元;
(五)预算执行约束性不强,部分项目实施未达预期目标;
(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未及时分配下达;
(七)虚列支出9 889.60万元;
(八)违规转移专项债券资金33 484.16万元;
(九)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107.30万元;
(十)专项债券资金闲置21 080.8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普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对年初预算不细化,代编预算规模持续增长的问题,要求澜沧县人民政府督促财政部门采取积极措施,编细、编实年初预算,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要求澜沧县人民政府督促财政部门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组织收入入库,确保收入真实完整;对占用上级专款平衡财政预算的问题,要求澜沧县人民政府督促财政部门将用于平衡本级预算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杜绝用上级专款弥补本级支出缺口的行为;对违规调入资金并重复列支的问题,要求澜沧县人民政府督促财政部门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预算执行约束性不强,部分项目实施未达预期目标问题,要求澜沧县人民政府督促财政及相关部门做好财力统筹,科学、准确编制项目预算,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未及时分配下达问题,要求澜沧县人民政府督促财政部门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虚列支出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违规转移专项债券资金和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问题,要求澜沧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收回违规转移和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对专项债券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澜沧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普洱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约束,严格预算调整执行;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澜沧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对年初预算不细化,代编预算规模持续增长的问题,澜沧县财政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澜沧县财政部门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对占用上级专款平衡财政预算的问题,澜沧县财政部门已将占用的上级专款列入次年预算安排;对违规调入资金并重复列支的问题,澜沧县人民政府要求财政部门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预算执行约束性不强,部分项目实施未达预期目标问题,澜沧县人民政府要求财政及相关部门做好财力统筹,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未及时分配下达问题,澜沧县人民政府要求财政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对虚列支出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查处中;违规转移专项债券资金和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问题,澜沧县相关单位已收回违规转移和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对专项债券资金闲置的问题,澜沧县人民政府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普洱市审计局关于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22
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2月20日至4月15日,普洱市审计局对普洱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所属行政单位,属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财政部门下达市科技局年度预算总额725.66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707.04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度部门总收入725.66万元,总支出731.74万元,年初结余和结转12.4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3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科技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单位及时公开了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情况。但存在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超预算支出、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固定资产账账不符、网络安全责任制等制度未落实、网络安全防护不合规等方面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科技局发放党政储备人才安家补贴、联防所人员生活补贴和驻村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超预算支出13 628.50元。
3.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支付印刷费15 616元,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
(二)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4.网络安全责任制等制度未落实。
5.网络安全防护不合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普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针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要求市科技局及其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义务;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提出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对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提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网络安全责任制等制度未落实的问题,提出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对网络安全防护不合规,提出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等审计处理意见。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遵守财经法规;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三是强化网络防御能力。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科技局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对预算执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科技局已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科技局制定了《普洱市科学技术局网络安全责任检查考核制度》,更新信创计算机病毒库,为网络设备独立配备防火墙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科技局已公告。
普洱市2020年至2022年科技资金管理使用
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普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2月28日,对普洱市2020年至2022年科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科技资金投入情况
2020年普洱市财政安排的科技资金分别为1 590万元,2021年至2022年未安排科技资金;省对下转移支付科技资金分别为2 025万元、1 859万元、807.32万元,3年合计4 691.32万元;市级财政已全部分配下达,实际拨付项目单位的转移支付科技资金分别为2 988.7万元、1 551.2万元、784.16万元,3年合计5 324.06万元。
(二)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
2020年至2022年,普洱市科技部门项目资金支出分别为3 615万元、1 859万元、807.32万元,3年合计6 281.32万元;3年合计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项目262个、4 666.32万元,科技基地(平台)和人才专项项目272个、1 61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普洱市持续推进科技体制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式改革,先后制定出台了《普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普洱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办法》等政策措施10余项,建立由农业、林业、工业、生物药业等领域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组成普洱市科技专家库。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存在应退未退项目终止结余资金、账务处理不规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退未退项目终止结余资金36.78万元;
(二)项目承担单位账务处理、项目资料不规范59.55万元;
(三)未及时核拨科技计划项目资金1169.25万元;
(四)科技专项资金结余103.47万元,财政作存量资金收回;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到位。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应退未退项目终止结余资金36.78万元的问题,涉及的相关项目承担单位已清退上缴财政;对项目承担单位账务处理、项目资料不规范的问题,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成立工作检查组,到涉及项目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提出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等要求;对未及时核拨科技计划项目资金1169.25万元的问题,已安排拨付328.71万元,无法兑付的收缴财政43.08万元;作存量资金收回的财政已拨付59.45万元,其余部分按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资金需求拨付;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终止项目的问题,已按要求清退上缴财政,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对审计建议,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积极采纳,并逐一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