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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8-22   作者:市审计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23-/2019-0822003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8-22
 主题词:  审计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文  号: 

普洱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普洱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普洱审计局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起草或拟定地方性法规、政府性规章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向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长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按照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普洱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与县(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审计信息系统,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局机关设11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分为办公室、法规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社会保障与外资审计科、计算机应用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内部审计指导科。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普洱市审计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的重大部署,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18年,全局共完成审计(审计调查)项目66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41 709万元,通过审计应上缴财政金额6 931万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 640万元。通过审计整改,促进财政增收节支6 754万元,挽回(避免)损失1 669万元,核减投资额1 640万元。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事项16件9人。提出审计建议197条,被采纳177条。提交综合报告、信息67篇,被采用批示8篇次,向社会发布公告38篇。审计在维护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普洱市环境监测站2013年至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澜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局长鲍荣清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被省审计厅表彰为2018年优秀审计项目。审计服务普洱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局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充分体现。一是突出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积极促进政令畅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认真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保障房建设、易地搬迁项目及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充分揭示了重大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稳增长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上报综合性审计报告和审计要情26份,为市委、市政府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二是创新预算执行审计,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建立健全内部科室对口联系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工作机制,制定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审计数据采集转换分析等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市发改系统2017年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同步开展了市级财政和6个市级部门决算草案审计,对71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开展了审计调查。首次采取“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数字化审计方式,采集了71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近3年的财务账套数据和业务数据,实现了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完成财政审计项目30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06 082万元。三是强化民生领域审计,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群众涉及面广的民生项目做到超前谋划、主动介入,确保民生项目顺利实施。制定了《普洱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审计行动方案》,完成以江城、西盟脱贫攻坚为重点的扶贫审计工作,乡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全面启动。玉磨铁路普洱段征地拆迁资金审计顺利完成,全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审计正在实施。完成专项资金审计项目18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 207万元。四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定下发了《普洱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通过任期轮审、任中或离任抽查审计、离任交接的方式推进审计全覆盖。牵头起草了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文件,审计中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推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完成经济责任审计12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项,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8 054万元。五是加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认真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按照“三个转变”的要求,对全市涉及社会中介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基本实现从参与建设管理和提供服务的审计模式中脱离出来。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强化重点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完成投资审计项目17个,核减投资额1 640万元。六是各项中心工作协同推进。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成功举办了审计系统“走进新时代”职工文艺汇演,结合普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先后共参与各类志愿服务926余人次。结对帮扶西岐村建档立卡户185户,联系非建档立卡户174户,自筹经费投入挂包村资金共计13万元,协调项目资金400余万元。扎实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积极作用,认真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职责,加大对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审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普洱市审计局(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 23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 047.70万元,占总收入的85.06%;其他收入183.98万元,占总收入的14.94%。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06.84万元,增幅为33.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财政拨款比上增加、省审计厅拨入专列收入的增加、地方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审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 23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18万元,占总支出的70.08%;项目支出368.50万元,占总支出的29.92%。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06.84万元,增幅为33.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审计项目经费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审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3.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6.84万元,增幅为26.28%,主要原是省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为687.05占基本支出的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为98.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审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8.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3.50万元,增幅为49.8%。主要原因是2018年审计业务量比上年增加,所以项目资金支出也随之增加。项目具体用于开展审计项目及单位设备采购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7.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06%。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2.86万元,增幅为21.27%,主要原因是审计项目经费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单位行政事务运行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万元,完成预算的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的2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完成预算的68.8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用车出行里程比上年减少、修理费用比上年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89万元,下降1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8万元,下降14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9万元,增长20.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用车出行里程比上年减少、修理费用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万元,占23.18%;公务接待费支出7.92万元,占26.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审计项目、工作调研、到扶贫点走访慰问、到上级部门对接工作等所需车辆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9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7.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市检查工作、开展审计调研、其他州(市)审计机关到我市交流学习、县(区)审计机关及相关部门到我单位对接工作等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审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调入2人,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及省级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办公用品购置、水费、电费、邮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审计局资产总额1 888.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4.1万元,固定资产1 411.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2.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7.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减少21.96万元(购入增加35.84万元、报废57.8万元),流动资产(银行存款)减少239.9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45.31万元(以前年度累计摊销及本年摊销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57.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88.15 

364.1 

1411.15 

747.80 

35.84 

627.51 

 

 

112.9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年初没有做部门绩效自评,因此年末未做部门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普洱市审计局(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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