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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0047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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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春代表: 您在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景东县林街乡集镇综合集贸市场建设项目的建议》交由市商务局办理,综合景东县人民政府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发函商请协办单位提供了协办意见,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与相关科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梳理形成了综合办理意见。分管领导焦宁副局长于2026年6月16日与您进行了面商。由于目前林街乡综合集贸市场建设项目用地等还未落实,建议将此建议列为C类建议。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林街乡尚未建成规范化、专业化的农贸交易场所,群众日常农产品销售与生活采购仅能依托每周一次的“街天”,以路为市,交易环境简陋,雨天无遮挡、晴天无蔽护,群众多次集中反映对集贸市场的需求。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确实在林街乡有建设集贸市场的必要。 三、关于建议的答复 一是乡镇集贸市场建设能够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副产品流通,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2024年起景东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持续关注林街乡集镇综合集贸市场建设项目,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充分了解了集贸市场位置、前期进展等情况。 二是目前景东县已将林街乡集镇综合集贸市场项目建设地块纳入“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建设边界内,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和居住用地,后续将督促林街乡将用地块的居住用地部分依法调整为商业用途(批发市场用地)。 三是景东县“十五五”规划中,将景东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列入规划项目,内容包含新建、提升改造一批农贸市场。市、县商务部门将持续加强与林街乡人民政府沟通联系,在林街乡具备实施条件的情况下,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协调景东县将优先支持林街乡建设集贸市场,补齐空白、满足群众需求。 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建言献策。 普洱市商务局 2026年8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珏,0879-2126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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