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盟县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决定(普人监公〔2024〕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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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盟县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向社会公布决定 普人监公〔2024〕1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第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西盟金足汤养生保健馆(法定代表人:岩种,地址:西盟县勐梭镇勐梭社区(勐梭路33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829MAD7E9438E)违法使用童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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