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公〔2024〕1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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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普劳人仲公〔2024〕 15号 广东江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高春雨诉你单位和第三人云南云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普劳人仲案字〔2024〕242号),本委2024年11月7日依法立案后,电话联系到你单位员工史立伟(186****0180),经其示意本委通过邮政仲裁专递(EMS1018772101599)邮寄《应诉通知书》和仲裁申请书副本至其告知地址“广西崇左市扶绥县龙乐大道太平洋建设”,其于2024年11月12日签收该邮件。本案答辩期届满后,本委于2024年11月28日拨打史立伟手机号码和你单位官方网站“中舒建设”联系电话(0753-2332388),均无人接听,本委遂通过邮政仲裁专递(EMS1018772110399)向你单位官网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30号太平洋中舒建设”邮寄《开庭通知书》,该邮件自2024年12月1日起经快递员5次派送,均因“收件人要求延迟投递”和“收件人名址有误/不详且电话无法接通”无法派送成功。因本委无法向单位直接或邮寄送达开庭通知,现向你单位公告通知: 申请人高春雨诉你单位和第三人云南云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将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9时在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104室仲裁庭,联系电话:0879-2132183),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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