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公〔2024〕8号) | ||||||||||||
|
||||||||||||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普劳人仲公〔2024〕8号 云洁彩纸业(云南)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孔召钱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普劳人仲案字〔2024〕149号),申请人请求依法裁决确认与你单位劳动关系、支付2024年6-8月工资及差旅费。本委2024年9月6日立案后拨打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苏孝松联系电话(136****8142)接通后告知正在开会稍后回电但未回复,后多次拨打均未接电话;本委遂通过邮政仲裁专递(EMS1018772076599)邮寄应诉通知书和仲裁申请书副本等至你单位工商登记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红庙寺花园1幢6单元702室”,收件人“苏孝松”,收件电话“136****8142”,该邮件被你单位拒收退回。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仲裁和开庭通知: 申请人孔召钱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将于2024年10月31日上午9时在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104室仲裁庭,联系电话:0879-2127904/2132183,首席仲裁员:黄杨斐菲),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 |
||||||||||||